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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2〕180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3-02-19 08:58 来源: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1527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的要求,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现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升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的认识
 
  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贯彻国发〔20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53号),要求我市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尽快建成处理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试点工作作为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抓住机遇,加快推进,确保实效。
 
  二、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要组织有关企业科学选择处理工艺,配置安全设施,加快推进试点进度,确保201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形成日处理200吨餐厨废弃物的能力,努力实现餐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推动餐厨废弃物收运企业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处置协议的签订,推行数字化管理,壮大收集队伍,尽快建立起覆盖全市、完善规范的收运体系。
 
  三、认真组织综合治理
 
  公安、市政、药监、工商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管理联合治理,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中的违法行为。要规范“地沟油”的收运和处理,以餐饮业集中地为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变卖、私拉私收“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为重点,加强管理和指导,督促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器,建立管理制度和台账,监督其与收运、处置企业签订协议,引导餐饮行业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成立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及工作程序。潍坊金信达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被国家确定为试点城市特许经营企业,具体负责潍坊市行政辖区内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特许经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提供良好条件和环境,共同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
 
  五、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利用、处理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科学消费,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和环境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社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曝光,形成“人人知晓、单位自律、社会共管、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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