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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物贮藏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7-03 17:23 来源:咸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夏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食物贮藏篇。
  1. 控制温度与湿度:储存食物时,要注意避免温度、湿度过高导致细菌滋生、食物腐烂。需要冷藏或冷冻保存的食物,应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室温度应保持在0 - 5℃,冷冻室温度保持在 - 18℃以下,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时间导致腐败变质。
 
  2. 分类存放防交叉污染:冰箱内存放食品不宜过满,做到分隔或者独立保存,熟食、生肉、海鲜需分层密封存放,避免冰箱内汁液交叉污染。听装、瓶装、罐装、真空包装等饮料和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
 
  3. 剩菜剩饭处理: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尽量不食用剩饭剩菜。如不可避免剩饭剩菜,应及时分类冷藏保存,再次食用时务必彻底加热,加热时确保食物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且加热均匀,以杀灭可能滋生的细菌。(餐饮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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