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特殊膳食食品12大类食品共831批次,检出10批次不合格(其中,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4批次、餐饮食品(油条自制)1批次、食用农产品5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移送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