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江西省实施“种粮一体化”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01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实施“种粮一体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正式公文).ofd
2025年8月25日
江西省实施“种粮一体化”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种业振兴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整合农业产业资源,为破解“种粮脱节”瓶颈,推动种业“育繁推”和粮食产业“产加销”全链条深度融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粮食增产、产业增效、农民增收“三增”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双轮驱动,坚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带动产业方向、以产业需求带动良种方向、以良种需求带动育种方向。聚焦稻米全产业链,以产粮大县、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稻米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重点县为核心区域,一体推进水稻品种选育推广工作。以良种支撑粮食产业提质增效,以市场需求倒逼育种机制创新,加快推动种业创新与粮食生产、加工、销售协同联动,为保障粮食安全筑牢种业根基。
到2028年底,我省自主品种选育推广水平明显提高,培育全国年推广面积50万亩以上的自主选育品种10个,其中全国年推广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品种3个(含省内年推广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品种2个);自主选育水稻品种推广面积占全省水稻
播种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主推品种亩均增产、亩均增效、亩均增收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以稻米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
1.明确育种攻关重点方向。坚持部省协同,实施种质资源精准鉴定三年行动计划,挖掘优异种质和基因资源。加大分子设计育种、全流程加速育种和数字化智能化育种等技术攻关力度。巩固高产优质晚稻品种优势,补齐早稻、中稻品种选育短板,重点加强高产圆粒型早稻、耐高温高产优质中稻、高产特优晚稻、超高产籼粳杂交稻、镉低积累水稻、再生稻品种以及高蛋白、米粉、全谷物营养等加工专用品种选育,推动育种创新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
2.创新动态化定向育种机制。建立“企业提需求、科研攻难关、市场验成果”联动机制,定期收集种粮大户、稻米产加销龙头企业对水稻品种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定向育种需求清单》。推行“粮食产加销龙头企业出题,优势种业企业领题,省内外科研机构共同答题”的定向育种联合攻关模式,构建“需求—研发—应用”闭环育种体系。
3.实施主推品种改良提升计划。按照“强优势、补短板”工作思路,集中资源力量推动自主选育主推品种性状定向改良提升,并将其纳入育种联合攻关项目重点内容,巩固优势性状,补齐性状短板,配套研发专项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探索重大品种品牌建设,培育一批综合性状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突破性品种。
4.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种业企业扶优扶强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优势种业企业“一企一策”对接帮扶机制,鼓励种业企业整合联合、兼并重组、抱团发展,力争培育1-2家农作物国家阵型企业和1家主板上市企业。实施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试点,省级种业育种创新能力项目重点支持“平台、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的育种创新科企联合体建设,引导省内外科研育种资源向我省优势种业企业集聚。由财政资金支持创制的育种材料、选育的水稻品种同等条件下优先向我省优势种业企业共享转化。
(二)加快构建以适配粮食多样化生产为目标的良种推广应用体系
1.精准筛选发布主推品种。按照高产型、优质型、功能型分类鉴别大田种植性状,从省内外推广品种中择优筛选30个左右综合性状突出、适合全省大范围推广且具备良好市场基础的优良品种,作为“种粮一体化”的主推品种。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分年度统一编制《水稻选种指南》,公开发布主推品种名录、特性及配套栽培技术,为生产主体选种提供精准指引。
2.加大品种筛选评价和展示推广力度。在全省布局建设20个左右省级区域性主推品种展示推广和潜力品种筛选评价基地,推动130个县级主推品种展示点提升建设。重点支持区域内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种粮大户、稻米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农事服务中心等承担品种展示工作,推广“现场观摩+专家推荐+线上推介”模式,形成“建设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辐射效应。充分利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赣种”品牌。
3.拓展粮食增产空间。开展镉低积累品种筛选评价及试验示范,加大优质高产耐高温不感光“双季连作、一品双种”品种、耐高温米质优且再生能力强的再生稻品种筛选推广力度。因地制宜推广“稻+冬季农作物”“节水抗旱稻+旱作物”等轮作模式,满足粮食多样化生产需求。
(三)加快构建以稻米品牌建设为引领的优质种源供给体系
1.组建“种粮一体化”全产业链联合体。围绕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和地方特色品牌建设,以“种粮一体化”为纽带,以大米品牌重点龙头企业为牵引,推动种业企业、粮食产加销龙头企业、种粮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订单保底、股份合作、溢价分成等模式组建全产业链联合体,推行“一个区域品牌、一批联合体、一套利益机制、一批生产基地、一支专家团队”工作模式,实现从种子到餐桌全链条融合发展。
2.建设高标准原粮生产基地。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收购、统一品牌”的模式,支持推动大米品牌重点龙头企业、粮食产加销龙头企业和种业企业、农技推广机构、科研育种机构、种粮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主体联动协作,共建大米品牌优质原粮生产基地,探索整村、整乡(镇)订单推进机制,确保优质原粮一致性和稳定性。
3.打通种子直供直采通道。分区域举办“种粮一体化”产销对接和优质稻米食味品鉴活动,促进品种订单采购、基地连片种植、粮食保价收购。开展主推品种和大米品牌“进村入户、进厂入库、进园入企、进商超入餐饮”宣传推介活动,探索建设种子交易信息平台,打通种子直供直采通道,确保大米品牌用种“优质优价、稳定供应”。
(四)加快构建以全要素保障为支撑的管理服务体系
1.推动“四良”深度融合。整合高标准农田、新品种展示示范、水稻全程全面机械化、优质稻米协同推广等项目,在水稻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产粮大县和大米品牌建设重点县等区域建设一批“四良”融合示范点、示范片。整合省级区域性农技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农事服务中心及新品种展示基地等平台,建立“四良融合”区域性技术服务站,明确技术专家团队和技术指导员,构建“四良”融合技术支撑体系。
2.强化品种全链条管理。建立种子质量全链条认证体系,实现主推品种质量认证全覆盖。严格水稻品种审定管理,开通再生稻、镉低积累水稻、“双季连作、一品双种”水稻品种试验审定通道。建成并运行品种试验审定管理和数据分析信息系统,实现试验数据在线填报、实时监控、智能分析。建立审定和引进品种“监测—评价—退出”机制,确保推广品种“优进劣汰”。
3.从严管控种子市场。深入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强化种子市场和网络售种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杂交水稻制种基地巡查,严查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品种真实性及亲本来源,严厉打击私繁滥制等行为。建立省级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种子品种、产地、生产批次、销售去向等信息“一键查询”,实现种子质量全程可追溯。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将“种粮一体化”实施情况纳入重要议事内容。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种业处、办公室、法规处、执法处、发展规划处、计财处、种植农垦处、乡村产业处、合作经济处、市场处、科技处、农机化处、农田处、省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以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农业科学院、江西农业大学、中国水稻研究所等部门和单位的协调会商机制,定期分析产业链堵点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分工—限时办结”的闭环工作模式。
(二)组建“种粮一体化”发展联盟。由省农发集团牵头,省种子协会、省粮食协会、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协会等行业组织以及优势种业企业、种粮大户、粮食产加销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省内外科研机构等参与,组建“种粮一体化”发展联盟。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和利益协调机制,推动科企深度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上游研发+中游种植+下游加工销售”的抱团发展格局。
(三)坚持先行先试。以产粮大县、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稻米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重点县为核心区域,开展“种粮一体化”整县推进试点,推动“种粮一体化”与大面积单产提升、大米区域品牌建设等工作深度融合。选择1-2个发展基础好、产业链条完备、积极性高的设区市开展整市推进试点,探索“种粮一体化”发展路径。组建省级技术专家团队,对“种粮一体化”试点市、县(区)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
(四)强化政策扶持。落实中央财政水稻重大品种研发应用一体化政策,制定出台省级“种粮一体化”扶持政策,加大对“种粮一体化”主推品种“育繁推”支持力度。开展“种粮一体化”金融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育种研发、品种推广、粮食购销、品牌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放力度。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业产业集群、高标准农田建设、大面积单产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质稻米协同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项目向“种粮一体化”重点区域倾斜,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主体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