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类食品366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40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江北区红艳艳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网巴山渝味(经营者为开州区轩轩食品网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南门印象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糖,干燥失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开州区文舒水果店销售的螺丝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饿了么红波手工老馒头(经营者为黔江区红波手工馒头店)在饿了么(手机App)销售的手工老面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抖音菜百道(东益当街店)(经营者为荣昌区呈祥副食店)在抖音(手机App)销售的蜜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川区海亿超市销售的水洗姜(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江津区黄昕宁餐饮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铜梁区京智联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美团龙眼小记(包子)(经营者为潼南区林森餐饮店)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手工馒头(自制),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龙坡区范记豆腐加工坊生产的豆腐,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两江新区福字客来超市销售的大块冰糖(散装),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临南路4号附16号马丹销售的荔枝,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重庆龙掌柜新零售有限公司云篆山分公司销售的红心火龙果,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奉节县奉上糕点店生产的糕点(诗酥),日落黄、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奉节县国兴壹百货经营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美团环渝生活超市(平湖天街店)(经营者为重庆市环十渝商贸有限公司)在美团(手机App)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南川区欣彩副食店销售的、标称重庆淘鲜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市南川区源梦食品加工经营部生产的麻辣萝卜干,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巫溪县佳得保超市上磺店销售的洋芋(马铃薯),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云阳县国琴白酒酿造厂生产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大足区程伟水果商行销售的云南蜜橘,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华夏农贸市场44、45号摊位刘腾素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大足区万奥品超市销售的宽叶海带(干),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巴王路39号巴王农贸市场75号刘中明销售的香梨,乙螨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