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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12-02 16:50 来源:娄底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发布第三批典型案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为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现发布第三批典型案例。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引以为戒,自觉守法经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案例一: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生鲜批发部销售吡虫啉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案
 
  2025年5月6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抽检中,发现当事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小台芒”(芒果)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属销售吡虫啉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和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未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的违法行为,其涉案产品货值金额385.2元,违法所得385.2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8月,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娄底市娄星区某超市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5年7月25日,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发现当事人销售标签标注有“内供”“军酒”“军团”等字样的白酒41箱。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者的资质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也无法说明印有“内供”、“军酒”、“军团”字样涉案白酒包装的具体来源,其行为构成了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涉案货值金额19016元,违法所得200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025年9月,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冷水江市某麻辣食品加工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未建立生产台账案
 
  2025年7月25日,当事人生产涉案批次“香辣牛板筋”23袋,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该批次“香辣牛板筋”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涉案“香辣牛板筋”23袋全部被抽检,货值金额172.5元,违法所得172.5元,且未依法建立生产台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2025年10月,冷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中方县某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它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2025年3月31日,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通过网络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食品(纤so植物果蔬压片糖果)至新化辖区案进行查处。经查,当事人实际经营场所在新化县枫林街道,其经营的纤so植物果蔬压片糖果用未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盒子包装,在网络店铺进行售卖,且无法提供该批压片糖果的合法来源及合格证明文件,不能核实进货来源。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该糖果含有西布曲明(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决定停止该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25年5月,新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当事人的涉嫌犯罪行为依法移送新化县公安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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