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
春节临近,阖家团聚、共享佳肴是传统习俗。为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确保度过欢乐祥和的假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就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向您提示如下:
一、严控原料采购
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采购、不使用来源不明、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及原料。畜禽肉类等必须索取并留存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确保源头可溯。
二、规范加工操作
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容器必须分开使用、定位存放、标识清晰,严防交叉污染。食物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凉菜、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应在专用操作间内规范制作。
三、强化人员健康
从业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加工操作前、接触不洁物品后必须洗手消毒。出现发热、腹泻等有碍食品安全症状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岗位。
四、严格清洁消毒
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定期对餐具、饮具及加工用具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提供“一客一消毒”的餐饮具,保障消费者用餐卫生。
五、严控聚餐风险
承办“年夜饭”等大型聚餐活动应量力而行,合理控制供餐规模。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每个品种不少于125克,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科学规划加工时序,避免超范围、超负荷经营。
六、规范农村聚餐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严格执行报告登记制度,严控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和人员健康等关键环节,确保聚餐活动安全。
七、倡导节俭用餐
主动提示消费者按需点餐、营养搭配,积极提供打包服务,自觉践行“光盘行动”,营造节约型餐饮消费环境。
八、健全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或疑似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立即封存相关食品、原料及工具设备,保护现场,并第一时间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置。
食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广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各项规定,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营造安全、放心、和谐的节日消费环境。
祝您春节愉快,生意兴隆!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