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樱桃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随着福山区大樱桃陆续上市,为进一步规范大樱桃市场及网络销售秩序,维护“福山大樱桃”品牌声誉,保障消费者和果农的合法权益,促进大樱桃产业健康发展,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要依法诚信经营,从事网络销售(直播电商)的经营者须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如涉及)等资质(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除外),并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
(二)要确保所售樱桃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以次充好、掺杂掺假,严禁销售腐烂变质产品;
(三)要明确标注樱桃品种、产地、等级、保质期及储存条件等信息,不许刷单炒信、夸大产品功效、发布不实信息等虚假宣传,避免误导消费者;
(四)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对所有在售大樱桃的品种、价格、数量、等级等如实标注,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不合理费用,不虚假打折、不搞价格欺诈,不串通涨价;
(五)要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杜绝电子秤按键密码设置、“托盘加重”“遥控作弊”等隐患,守牢交易公平底线。
相关经营者要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