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化解过期冷冻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储存、销售、使用过期冷冻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地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地区组织开展过期冷冻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7月17日—2026年8月17日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地区所有冷冻食品生产、仓储、批发零售、餐饮服务等经营主体及经营环节。
(二)重点整治品种
速冻水饺、汤圆、火锅丸子、冷冻畜禽肉、冷冻水产、食用冰等冷冻冷藏食品。
(三)重点整治对象
1.大中型商超、农贸市场冻品专区、冷冻食品批发企业;
2.各类餐饮门店及机关、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堂;
3.自建冷库、第三方经营性仓储冷库、冷链配送企业;
4.以往检查多次出现过期食品、台账管理混乱、存在违法记录的经营主体;
5.无证无照加工、储存冷冻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
(四)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1.销售、使用超过保质期冷冻食品;
2.回收过期冷冻食品,翻新、更换包装、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后再次流入市场销售;
3.未落实临期冷冻食品专区存放、醒目警示制度,临期、过期冻品混堆混存;
4.未及时清理、登记、规范处置过期冷冻食品,随意丢弃、私自回流售卖;
5.未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冷链运输单据,未建立完整进货查验、库存、温控、过期食品处置台账,冻品来源去向无法追溯;
6.第三方冷库未按规定完成备案,冷库温湿度不达标、生熟混放、消杀保洁不到位;
三、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全地区各类冷冻食品生产经营、仓储、餐饮单位即日起立即开展全覆盖库存清查,对冷库、冰柜、后厨冷藏设备内所有冻品逐批次核对保质期。严格执行先进先出制度,临期食品分区警示存放,排查出的过期冷冻食品统一封存、登记造册,送至合规无害化处理机构集中销毁,完整留存处置台账、影像记录,严禁继续加工、销售。各行业主管单位同步督促食堂、食材供货商落实自查整改。
(二)全域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
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日常巡查、突击检查、错时抽查、交叉互查开展全链条排查,聚焦生产源头、流通市场、餐饮后厨、冷链仓储四大环节逐项核查:
1.生产环节:严查食品生产企业过期食品回收、台账登记、无害化处置流程;
2.流通仓储环节:核查冷库备案、温控记录、分区存放、进货溯源、过期食品处置闭环,重点整治第三方冷库违规代存过期冻品问题;
3.餐饮环节:重点检查后厨冷冻原料储存管理,从严查处使用过期冻品加工餐食行为;
4.闭环核查:核对过期食品登记台账、销毁影像、处置单据是否一一对应,杜绝虚假整改。
(三)从严执法,实施全链条打击
对检查、投诉举报、网络曝光发现的过期冷冻食品违法线索,坚持从严、从快查处。对经营使用过期冻品、篡改保质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深挖问题食品上下游来源流向,跨区域线索及时协查,实现全链条整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深化社会共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一)拓宽投诉举报渠道
广大群众如发现销售、使用过期冷冻食品,篡改食品生产日期、冷库违规储存过期冻品等违法行为,可通过全国12315热线、12315线上平台、属地市场监管局线下窗口举报。监管部门对所有线索登记建档、限时核查反馈,严格落实举报人信息保密与举报奖励制度。
(二)落实内部吹哨机制
鼓励商超、冷库、餐饮从业人员主动上报内部食品安全隐患,落实内部举报奖励,发挥一线监督作用。
(三)广泛宣传普法引导
通过政务新媒体、市场公示栏、商户LED屏、社区宣传点普及冷链食品储存规范、过期食品法律法规,引导经营主体守法经营,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辨别能力。
全地区冷冻食品生产经营、仓储、餐饮单位须在本通告发布后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按期清零库存过期食品,健全长效仓储、台账、过期食品处置管理制度。专项整治期间,凡自查整改不到位、隐瞒过期冻品、顶风违法经营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地区市场监管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