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309号建议的答复
王琼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北武汉建设国家级江豚繁育保护中心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中国科学院,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依托湖北武汉核心优势,建设国家级保护研究中心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通过《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以下简称“水生所”)修缮武汉白鱀豚馆,有效改善了长江江豚人工群体饲养平台条件。指导水生所建立全人工饲养群体,成功繁殖并存活5头长江江豚;开展长江江豚人工繁育技术攻关,在武汉建立全球首个淡水鲸类精子库,为全面攻克人工繁育技术瓶颈提供了前期支撑。水生所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长江江豚的保护和繁育研究工作,构建较为完备的长江江豚人工饲养和繁育技术规范,培育经验丰富的长江江豚人工繁育技术团队,掌握长期的活体监测研究数据,为推动建设国家级长江江豚保护研究中心奠定了科研基础和人才队伍储备。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国科学院,立足长江江豚保护工作需求,统筹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在鄂科研力量与编制资源,依托水生所武汉白鱀豚馆和湖北省“十五五”相关规划安排,推动建设国家级长江江豚保护研究中心,由农业农村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管理。同时,汇聚其他部门科研力量,通过实体化运转,持续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保护应用,力争攻克长江江豚人工繁育、遗传管理等核心技术,持续扩大长江江豚种源规模。
二、关于强化国家政策统筹落地,建立稳定长效保障体系
2025年底,农业农村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学院等8部门联合印发《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26—2035年)》,确立“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人工繁育保护—遗传资源保护”的系统性保护路径,部署10大拯救行动,构建多部门协同保护格局。“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部会同财政部通过物种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经费项目,安排部门预算资金支持水生所等单位开展了长江江豚野外种群保护、栖息地修复、人工繁育保种、科普宣传等工作;通过国家重点研发项目支持开展长江江豚相关保护技术的前期探索工作。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财政部、中国科学院、湖北省人民政府,争取将国家级长江江豚保护研究中心规划建设、运维纳入相关部门预算。会同中国科学院、湖北省及武汉市人民政府,推动通过新设长江江豚保护研究资金项目或现有资金渠道增量,支持重大联合攻关课题;落实“十五五”相关规划,提升长江江豚保护能力;充分利用涉长江江豚重要栖息地的建设项目生态补偿资金,统筹用于解决长江江豚保护经费不足、设施老旧、力量分散等问题。
三、关于借鉴大熊猫保护模式,构建科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2026—2035年)》明确将“科普教育宣传引领”列为10大拯救行动之一,提出要完善科普宣教、生态展示等功能。农业农村部指导各地持续开展“云观水中国宝”、“国际淡水豚日”、“全民爱豚月”等科普宣传直播活动,以“现场直播+24小时慢直播”等形式向公众全景展示长江江豚生态习性与保护成果,有效激发了社会公众参与长江江豚保护的热情。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指导湖北等相关省(直辖市)农业农村厅(委),借鉴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经验,构建政府主导、科研支撑、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迁地保护水域与人工繁育场馆长江江豚种群交流,推动建立跨区域繁育资源调配体系;充分利用科研院所、水族馆、环保公益组织等平台,开发特色科普课程与文创产品,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形成保护与科普展示一体化运营模式。同时,推动湖北省武汉市加快推进“数字江豚”项目建设,打造长江江豚武汉城市IP,推进长江江豚科教文旅深度融合。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021-62455739。
农业农村部
2026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