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5-2122172
 
 
当前位置: 食安城市 » 创城资讯» 正文

幼儿园烧熟后的餐食,在多长时间内食用完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8-31 09:17 来源:江苏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幼儿园烧熟后的餐食,在多长时间内食用完毕?
  问
 
  幼儿园烧熟后的餐食,在多长时间内食用完毕?

  答
 
  食品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相关法条
 
  《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幼儿园集中用餐制作的食品从烧熟到食用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
 
  需要配送到教室等食品处理区以外区域分餐的,应当使用专用、密闭、保温的设施设备和餐饮具,并按餐次进行清洗消毒。分餐人员应当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分餐前应当洗手消毒,分餐时应当保障分餐环境卫生整洁,佩戴清洁的工作帽和口罩,避免污染食品。
 
  供稿:法规处
 
[ 食安城市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推荐图文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