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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餐饮店“植物油”燃料安全监管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9-16 17:14 来源: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陈玲玲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店‘植物油’燃料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50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玲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店‘植物油’燃料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餐饮行业使用新型燃料引发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市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商务、住建、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多次开展现场调研,专题研究部署开展本市餐饮单位使用新型燃料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控。
 
  一、初步调研和实地走访情况
 
  近年来本市部分餐饮单位使用的新型燃料主要有两类:一类是醇基液体燃料,主要成分为甲醇,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燃烧爆炸事故。一类是煤基费托合成液体石蜡、植物油和轻质白油等高碳链化合物燃料,一般为碳10-碳19,闪点大于60℃,遇明火不易燃烧,安全风险相对较低。
 
  根据实地走访,使用新型燃料的餐饮单位大多是经营场所周边无燃气管道,且不满足液化石油气钢瓶入户标准,若全部使用电加热又可能因店内电路负荷过高引发火灾事故,只能使用新型燃料以满足经营需求。据初步排摸,总体呈现“中心城区少、郊区相对多”的特点:中心城区餐饮场所新型燃料使用比例不足1%,郊区燃气入户比例越低、餐饮场所使用新型燃料比例越高。
 
  二、组织开展餐饮单位使用新型燃料专项整治
 
  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应急、商务、住建、公安、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明确分工,加强协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餐饮单位使用新型燃料专项整治。
 
  (一)全面排查摸底,逐一登记建档。各区立即组织力量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对辖区内使用新型燃料的餐饮单位进行登记建档,汇总餐饮单位使用燃料类型、使用量、生产经营运输单以及灶具等信息。
 
  (二)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分类治理。坚持“严厉打击非法,规范引导合法”原则,追溯醇基液体燃料全链条信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醇基液体燃料等行为;引导用气餐饮单位安全、规范使用燃气,或使用电力作为替代能源;对暂时不具备用气、用电条件的,规范其安全使用高碳链化合物燃料。
 
  (三)加强规范供给,开展宣传教育。目前,应急、消防等部门已制定《餐饮单位新型燃料安全使用细则》。随着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我们将会同属地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新型燃料的安全知识宣贯,引导企业增强安全意识,安全、规范使用,筑牢安全防线。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固化工作机制,形成监管长效。各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执法,建立健全安全治理体系,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安全能力。组织各相关部门及属地街镇,对《餐饮单位新型燃料安全使用细则》广泛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指导相关单位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使用能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相关监管人员安全监管能力。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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