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进入 2026 年下半年,全国肉制品行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升温加码。从市场监管总局民生领域 “铁拳行动” 的全国部署,到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多轮集中排查与典型案例曝光,“两超一非” 始终是监管执法的核心红线;7 月,在湖北宜昌召开的 2026 年中国肉制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市场监管总局指导中国肉类协会联合地方肉类协会共同制定并发布《肉制品行业自律公约》,中粮、新希望等 150 余家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承诺 “坚决杜绝肉制品生产两超一非”,标志着合规要求从监管强制转向行业全员自律的升级。
先明确:肉制品领域的 “两超一非” 到底是什么
“两超一非” 是食品监管领域的高频执法术语,具体指向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 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肉制品品类,使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未允许用于该类别的食品添加剂。例如生制调理肉制品违规添加防腐剂、熟肉制品超范围使用特定着色剂等。
- 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剂品种符合规定,但实际添加量超出了 GB 2760 规定的最大使用限量。最常见的如亚硝酸盐、山梨酸钾、磷酸盐等超标。
-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在肉制品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化工原料、药品等物质,属于性质最恶劣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当前整治已覆盖生产、流通、餐饮全链条,重点聚焦熟肉制品、卤制品、泡发毛肚 / 百叶、调理肉制品、预制肉品等高风险品类,生产企业与小作坊均为重点排查对象。
高发雷区:肉制品企业最容易踩的 3 类坑
结合各地市场监管局曝光的典型案例,肉制品行业 “两超一非” 的违法情形高度集中,很多坑都源于 “经验主义” 和侥幸心理:
1. 超范围:食品分类不清,“通用配方” 踩红线
这是中小肉企最常见的违规原因。GB 2760 对不同肉制品分类(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生制调理肉制品等)的添加剂使用范围有明确差异,不少企业一套配方用在多个品类上,直接触发超范围违规。
- 典型误区:生制调理肉制品违规添加亚硝酸盐、山梨酸等防腐剂;酱卤肉制品超范围使用胭脂红等着色剂;预制肉制品中违规使用脱氢乙酸钠—— 根据 GB 2760-202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已从预制肉制品中删除使用规定,仅限熟肉制品(肉罐头类除外)使用,最大使用量 0.5 g/kg(以脱氢乙酸计)。
2. 超限量:老汤蓄积、称量粗放,不知不觉就超标
超限量问题大多不是企业主观恶意,而是过程管控缺失导致:
- 老汤 / 卤汤循环使:卤肉、卤制休闲食品企业反复使用老汤,添加剂不断蓄积,即使每次投料符合标准,最终成品也会超标,这是行业普遍存在的隐形风险。
- 投料计量粗放:不用精准称量工具、凭经验 “随手加”,或计量器具长期不校准,导致实际添加量远超标准。其中**亚硝酸盐、磷酸盐**是超限量的高发品种。
3. 非法添加:增香、保水、增脆的 “偏方” 涉嫌刑事犯罪
非法添加是监管打击的重中之重,一旦触及直接移送公安。肉制品领域常见的非法添加物包括:
- 罂粟壳 / 罂粟碱:用于卤味增香提鲜,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处此类案件,当事人均被移送公安机关。
- 甲醛、工业双氧水:用于毛肚、牛百叶等泡发肉制品,实现增白、增脆、防腐效果。
- 硼砂、工业明胶、工业盐:用于改善口感、降低成本,均属于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
落地自查:5 大维度全流程避坑清单
应对 “两超一非” 整治,企业主动自查是成本最低的风控方式。对照监管要求与行业自律公约,可从以下 5 个维度开展全流程排查:
1. 先做 “分类校准”:找准产品的合规基准
第一步先核对所有产品在 GB 2760 中的食品分类,明确对应品类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最大使用量和使用规则,严禁跨品类套用配方。
- 重点区分:生制调理肉制品 ≠ 熟肉制品;腌腊肉制品 ≠ 酱卤肉制品;泡发肉制品有单独的使用限制。
- 特别注意:GB 2760-2024 已实施,务必使用最新版标准核对,脱氢乙酸钠等品种的使用范围已发生重大调整。
2. 原料端排查:从源头切断风险
- 肉品原料: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留存每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确保来源可追溯;坚决杜绝采购走私肉、病死畜禽肉、来源不明肉。
- 添加剂采购:核验供应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索要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核对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确认其可用于自身产品品类;严禁采购工业级原料、无标识 “三无” 添加剂。
- 红线禁区:厂区、仓库内严禁存放罂粟壳、硼砂、甲醛、工业双氧水等任何非食用物质,从物理空间上杜绝误加风险。
3. 生产过程管控:把好投料与工艺关
- 精准投料:配备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执行 “一人称量、一人复核” 双人投料制度;如实记录每批次添加剂的使用品种、用量、投料时间、操作人员,做到账实相符。
- 老汤管控:循环使用的卤汤、老汤必须定期检测添加剂残留量,设定更换周期,避免添加剂持续蓄积超标;不具备自检条件的,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
- 工艺合规:严格按工艺要求混合均匀,避免局部添加剂浓度超标;生肉、冷却肉生产环节严禁添加任何防腐剂、发色剂。
4. 出厂自检与标签合规
- 出厂检验:将亚硝酸盐、常用防腐剂等关键指标纳入每批次出厂必检项目;无自检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留存检验报告。
- 标签标识:配料表必须与实际投料完全一致,食品添加剂使用 GB 2760 中的通用名称,不得漏标、错标;严禁虚假标注成分、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
5. 管理体系落地:建立长效风控机制
对照行业自律公约要求,落实 “三类人、三件事、三本账” 机制:
- 配齐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三类人”;
- 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 “三件事”;
- 记好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三本账”。
定期对生产、采购、品控人员开展 GB 2760 最新版与 “两超一非” 专项培训,破除 “经验配方” 的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