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7173号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企业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升标准科学性与适用性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围绕打造“最严谨的标准”要求,我委持续强化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与服务能力,不断健全制定修订制度机制。截至目前,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750项,包括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标准、检验方法与规程标准四大类别,涵盖日常消费的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涉及各类食品安全指标2万余项,通过对原料污染物管控、加工过程风险控制、产品合规管理、以及对特殊人群的重点保障,实现了对全人群、全品类、全环节的风险管控。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明确企业在标准制定修订全流程中的地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过程始终秉持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公开透明准则,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按年度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标准立项建议,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出食品安全标准立项建议,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将及时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
(二)关于优化标准制定修订审查机制。组建了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领域数百位专家及十余个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协会等单位委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等工作制度,建立多部门多领域合作的标准研制、审查机制,明确标准立项、制定、修订、跟踪评价等全链条公开透明、科学严谨的工作程序,确保标准工作统一高效、标准审查有据可依。在标准起草环节充分邀请行业、企业代表参与标准讨论,全面充分听取食品企业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标准的可执行性和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
(三)关于提升意见采纳过程的透明度与有效性。标准在审查过程中会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并组织标准起草组针对所有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和意见予以充分研究,确保标准可行性。标准发布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标准实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评价。食品企业可随时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平台对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反馈,我们将根据问题属性,组织通过标准修订、标准解读等措施对标准跟踪评价意见予以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标准制定修订制度机制,坚持“开门制标准”,提升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一是在标准审评委员会换届过程中充分考虑行业需求,优化委员构成,吸纳专业能力强的行业专家加入,充实标准审查队伍。二是加强标准起草过程中的调研,全面了解行业、企业需求,确保标准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诉求充分结合。三是贴近食品企业做好标准宣贯培训服务工作,促进行业知晓标准、学好标准、用好标准。同时,真诚邀请广大食品相关企业在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充分反馈意见建议,为标准体系建设建言献策。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