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秩序,防范化解酒类产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酒类产品消费提示:
认准经营资质
选购酒类产品,请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大型商超、品牌专卖店或官方授权电商平台,切勿通过流动摊贩、朋友圈私人代购、无资质微商、来路不明直播间等线上线下渠道选购酒类产品。
警惕虚假宣传
包装或宣传中标注“特供”“专供”“内供”“军供”“机关接待”等字样的酒类产品,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产品,请勿轻信购买。酒类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保健及治疗功效,凡宣称“治病”“提高免疫力”“壮阳”等内容的酒类广告或口头推销,均属于虚假宣传。
细查产品标签
选购预包装酒类产品,请仔细核对标签信息,确认产品名称、配料表、酒精度、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及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清晰完整。进口酒类应当具备中文标签与海关检验检疫证明,无中文标签或标签字迹模糊的产品来源无法保障,切勿购买。
慎购散装酒水
散装白酒流转性强、溯源难度较大。请通过合法渠道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散装白酒,购买时留意容器上是否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酒精度、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小作坊登记证编号等信息。对无标识、价格明显偏低、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做到不购买、不饮用。
留存消费凭证
购买酒类产品,请主动索取并妥善保管消费票据,便于维权溯源。如发现假冒伪劣、标签不合格、非法添加、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守护群众酒类产品消费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