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是中国四大传统节日之一,阖家团聚、共赏明月、分食月饼,寄托着人们团圆美满的朴素愿望。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市民消费安全,根据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和“你点我检”民意征集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对月饼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抽检结果通报如下:
本次抽检覆盖全市16个区的糕点店、中小型餐饮店、网络平台、中大型超市,随机抽检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月饼样品221批次,样品涉及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等地企业生产的多个品牌,覆盖上海冠生园、浙江老大房、香港美心、河北黄庄月饼等44个品牌86家月饼生产企业,依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食品整治办[2009]5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二批)》等标准的要求,对样品的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等微生物指标,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甜味剂(糖精钠、甜蜜素),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等)以及酸价、过氧化值等质量指标进行了检验。
结果显示,本次抽检的221批次产品中,合格220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糕点1批次[不合格项目:酸价(以脂肪计)]。抽检产品信息见附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公开。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