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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公布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10-10 16:24 来源:金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网络餐饮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喜爱,但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逃避监管,屡屡触碰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的红线。为警示行业、引导合规,现集中曝光三起外卖领域典型案例,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网络餐饮方便快捷,深受消费者喜爱,但部分商家为降低成本、逃避监管,屡屡触碰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的红线。为警示行业、引导合规,现集中曝光三起外卖领域典型案例,望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
 
  案例一:6家网络餐饮单位未公示含桃胶食品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限量系列案
 
  案情简介
 
  2026年8月,金山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市金山区恬甜哆茶饮店、上海避风塘美食有限公司金山二店、上海市金山区妙多小吃店、上海市金山区椿山饮品店、上海市金山区金岚甜品店、上海市金山区辰飞饮品店等6家网络餐饮单位开展现场检查。经查,上述单位销售含食品原料桃胶的奶茶、甜品时,未在网络店铺刊载或未完整刊载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6家餐饮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网上刊载的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合规,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案例二:上海市金山区能行餐饮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2026年1月22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线索,对入网餐饮单位上海市金山区能行餐饮店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店招为“老街里炸鸡腿”,美团店铺名为“老街里·炸鸡腿”,店内促销海报含“”图形标识、“临榆炸鸡腿”字样及品牌宣传语和餐品。自2025年10月起,当事人在未取得秦皇岛科蒂贸易有限公司商标授权使用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注册号为52115348 的“临榆炸鸡腿”注册商标和注册号为50940950的“”图形注册商标开展经营,易使消费者认为当事人与商标权利人存在关联。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修正)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
 
  典型意义
 
  “临榆炸鸡腿”属于市场热门小吃商标。经营者不得在无授权情况下盗用网红品牌商标、门店装潢和宣传文案蹭取流量。本案通过小额惩戒警示广大餐饮经营者,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借用品牌客源应走正规加盟、授权渠道,杜绝“傍名牌”的投机经营模式。
 
  案例三:上海市金山区王静静面馆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案情简介
 
  近日,金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举报线索现场核查发现,辖区入网餐饮单位上海市金山区王静静面馆在店内张贴“谢绝自带酒水”告示,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商品,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配合执法、当场拆除违规标识、及时纠正,依据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金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以及服务的法定权利,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是否接受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以“谢绝自带酒水”变相强制消费,利用优势地位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消费者消费自由,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本案坚持柔性治理与刚性执法相结合,既纠正了违法行为,也引导消费者依法抵制限制性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健康可持续的餐饮消费市场环境。
 
  供稿:餐饮科、法规科、消保科、知识产权科、山阳所、金山卫所、张堰所、石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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