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允许销售的卡瓦胡椒(Kava)产品仅限于:卡瓦饮料——将卡瓦根与冷水混合制成的卡瓦饮料(不含任何有机溶剂),生卡瓦根或干卡瓦根,包括:整根、根片、根粉;明确规定卡瓦制备过程中禁止使用加工助剂和添加剂;
(2)进口要求:尽快卡瓦之前必须向卫生部(药物管制办公室)申请进口许可证;检查所有标签是否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的第1.2部分(标签)和第2.6.3标准(卡瓦);原产国食品标签要求。标签要求如下:强制性警示声明;适量饮用可能引起嗜睡;原产国(清晰显示在方框内);澳大利亚或新西兰;进口商的名称和街道地址;批次标识;日期标记(例如:最佳食用日期);标签不得包含任何营养成分声称或健康声明,如:包含“减轻焦虑或压力”或“改善睡眠”等。另外,散装进口的标签要求:对于非供即时零售的卡瓦,外包装必须包含:食物名称、批次识别、海外供应商的名称和街道地址(如果未在进口文件中提供)。不合规产品的标签要求:重新贴标签,如果可以使其符合规定,并安排重新检验;或者在部门监督下重新出口或销毁该食品。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trade/import/goods/food/notices/ifn1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