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及定义;
(2)鸡的屠宰卫生要求;
(3)沙门氏菌控制:食品加工企业必须对鸡肉开展热处理,肉的中心温度至少为75°C,或者通过不同温度和时间组合处理肉,以产生相同的效果;鸡肉出口到贸易国或第三国检测到沙门氏菌时,必须确认肉类被送往接收国的指定公司进行处置(销毁);
(4)其他要求:沙门氏菌检测样品必须根据DS/ENISO6579-1(食物链中的微生物学研究–沙门氏菌检测、计数和血清分型的水平方法)进行分析;沙门氏菌和弯曲杆菌的实验室检测确保肉类处于冷藏状态(1-8℃)。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lta/202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