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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荔枝“批次检验(检疫)”出口试点落地福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7-07 16:45 来源:海关总署 作者:张淑美|许方馨  原文:
核心提示:7月4日,一批1430箱共19吨的鲜荔枝经厦门海关所属漳州海关检疫合格后,顺利装柜启程发往新加坡。这是海关总署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国首批以该模式验放出口的新鲜荔枝,标志着我国荔枝出口从此切换进入新鲜水果“批次检验(检疫)”出海的“倍速模式”。
  盛夏时节,福建的山头林间缀满红荔,丰产的荔枝为人们送来了夏日独有的丝丝“甜蜜”。7月4日,一批1430箱共19吨的鲜荔枝经厦门海关所属漳州海关检疫合格后,顺利装柜启程发往新加坡。这是海关总署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全国首批以该模式验放出口的新鲜荔枝,标志着我国荔枝出口从此切换进入新鲜水果“批次检验(检疫)”出海的“倍速模式”。
 
  在出口企业看来,荔枝“一日色变”的特性使得“抢时抢鲜”尤为关键。“按以往模式,我们每批出口荔枝在向海关申报出口后,都有可能被海关抽中实施现场监管,查检合格后才能获得通关单放行。”本次“尝鲜”出口荔枝“批次检验(检疫)”模式改革的漳州天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天津谈到,新模式让他当即就享受到了高效监管带来的便捷。
 
  “在漳州海关的指导下,我们对预计出口新加坡来自同批原料的600.6吨荔枝申请了‘批次检验(检疫)’,经海关综合评定合格后,我们立马申请了该‘批次查检单元’第一批荔枝出口,从完成建批到报关单顺利放行,整个过程仅花了30分钟,实在太方便了。”黄天津对“批次检验(检疫)”模式改革赞不绝口。
 
  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模式是体现“出口申报前监管”智慧理念的一项具体改革举措。简单来说,对于符合生产加工企业、原辅料、生产工艺、出口国家(地区)“四同”原则的农食产品,允许在首次检验检疫合格后,后续采取审核相关单证、企业合格申明的方式快速放行,无需再行现场查检,以此大幅压缩货物放行时间,满足企业快速通关的需求。
 
  据悉,本次出口的荔枝,已是今年1月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模式落地福建以来,继柑橘、杏鲍菇、杨梅、鲜切花后启动试点的第5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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