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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北京市朝阳区公布一批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8-21 17:14 来源:北京朝阳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2025年,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现选取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01

  查处北京某商贸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
 
  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在微信群内宣传其销售的产品“驼奶粉”为“央视上榜品牌、×研究院研究”,且具有“降血压、降血糖、提升免疫力”等保健功效及疾病治疗功效。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产品为普通食品,非保健品或药品,其在微信群内发布的曾获荣誉、产品功效等宣传内容均无依据。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食品经营者在日常经营中要规范宣传用语,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手段,通过提升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性价比等正向积极的方式有序经营。不得对经营的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02

  查处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
 
  在对北京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时发现,当事人售卖的“饮用天然水18L”被检出致病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构成了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合规提示:
 
  食品经营者应诚信自律,在采购食品时,应当严格审查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要求,保障食品安全。
 
  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辖区群众吃得放心、安心、舒心。同时,将持续通过案例曝光、普法宣传、合规指引等方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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