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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0770-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一起来了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8-28 15:19 来源:黑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此次标准的修订以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为核心原则,参照婴幼儿喂养指南,结合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健康现状,主要对产品类别和理化指标等进行了修订。该标准设有1年过渡期,将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2025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 10770-2025)。此次标准的修订以保障婴幼儿营养和健康为核心原则,参照婴幼儿喂养指南,结合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特点和营养健康现状,主要对产品类别和理化指标等进行了修订。
 
  该标准设有1年过渡期,将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实施。
 
  标准的修订内容:
 
  一、适用范围的表述
 
  为使本标准中人群描述与其他标准保持一致,将原有的“6月龄以上婴儿和幼儿”调整为“本标准适用于6-36月龄较大婴儿和幼儿食用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修改后的标准更加科学严谨。
 
  二、产品形态分类描述
 
  增加了婴幼儿泥(糊)状罐装辅助食品的状态描述,为“呈半固态或固态状”,将“不需咀嚼”改为“不经咀嚼可顺利吞咽”。
 
  将“颗粒状罐装食品”改为“颗粒、片(块)状罐装辅助食品”,并规定“颗粒、片(块)状大小应保障不会引起婴幼儿吞咽困难、稀稠适中的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
 
  三、原料要求和描述
 
  原料中增加了“不应使用蜂蜜”的要求。
 
  四、理化指标相关要求
 
  修改理化指标表述形式:将原标准中“理化指标”的表格形式替换为文字形式。
 
  修订产品类别原料范围:产品类别原料来源种类由原来的“动物性食品与蔬菜类的混合”修订为“动物性食品与其他食品原料”进行混合。
 
  对于含有鱼肉的产品,产品中组胺的含量不应大于10mg/100g,以保障婴幼儿营养健康。
 
  五、污染物、真菌毒素限量引用通用标准
 
  删除了原污染物限量表格,改为“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具体限量值见通用标准;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六、标签要求
 
  对于颗粒、片(块)状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应标明“本产品含颗粒、片(块)状物,食用时请注意吞咽安全”。
 
  七、更新检验方法标准编号
 
  对相应的检验方法标准编号进行了更新。
 
  撰稿 彭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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