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开学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01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严格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压实校长(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作用,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等举措,全面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
实行承包经营的学校,要依法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协议),加强对承包企业的监督,制定承包企业的评价和退出管理制度,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企业,杜绝食堂承包经营者转包、分包等行为。
02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
学校在开学前自行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掌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落实晨检制度;检查所有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特别是米、面、油等大宗食材以及干蘑菇、木耳、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完善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工作,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的设施设备、餐用具等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针对风险隐患问题,确保在开学前全部整改到位。
03
严格餐饮食品安全过程控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食品安全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强化人员管理。开学前组织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操作技能,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日常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要取得健康证明,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并做好记录。
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采购食用农产品,要索取承诺达标合格证或快检证明(快检报告或质量安全信息码)或其他产品质量合格凭证。
规范加工制作过程。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加强清洗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加工操作后及时做好加工用具和场所环境的清洗消毒,防止食源性传染病的传播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均应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留样量不少于125g。
04
规范分餐配送行为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规范进行分餐操作,严防因人员、加工用具、运输工具等原因造成对食物、餐具和分餐间环境的污染。食物应使用餐盒、餐箱、汤桶等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品名称、加工时间、食用时限等信息。使用专用车辆配送食物,每日做好车辆消毒工作。
05
推进食品安全“家校共治”管理
结合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厨房开放日、家长陪餐制等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家长关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营造广泛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构建共治、共享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06
落实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
积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进一步扩大“明厨亮灶”覆盖面。持续推进“食安智管”平台线上自查、晨检及培训考核工作,完善“一校一档、一档一码”,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07
培养健康文明节约的饮食习惯
要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光顾无证照的餐饮店、路边摊,不食用有风险或不熟悉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提倡分餐和公勺公筷。自觉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
08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源性疾病,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组织人员就医、保护现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加强宣传疏导,避免引起学生及家长的恐慌。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