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5-2122172
 
 
当前位置: 食安城市 » 创城资讯» 正文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2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5-08-29 10:11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及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核查处置。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及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核查处置,现将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八宝镇一品香包子馆销售的油条(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格尔木豫南人家饭店使用的小碗,其中大肠菌群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青海来万友商贸有限公司中惠分公司销售的芒果,其中吡唑醚菌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五)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海东鸿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上海青(普通白菜),其中啶虫脒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六)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尕倪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胡萝卜,其中毒死蜱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七)青海省西宁市湟源县湟源又好鲜生鲜超市销售的大葱,其中噻虫嗪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
 
[ 食安城市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推荐图文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