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6类食品140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72批次,不合格样品32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万州区后街惠尔乐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万州区冉毛肚农产品加工中心生产的清水方竹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庆绿食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石柱分公司销售的洗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秀山县义兴全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龙池分店销售的、标称宏川(重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辣翅尖,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巴南区齐恩食品超市融汇店销售的、标称重庆百香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椒酱,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大足区姚脑壳鲜烧牛肉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重庆川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久鸭(原味),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重庆市丰都县双路镇双路居委双路口路68号秦浩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奉节县向斯琴餐饮店加工自制的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重庆市涪陵区马鞍街道学府路46号附1号汪光勇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龙坡区白市驿镇百润超市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重庆市合川区太和镇阳光市场熊昌文销售的土豆,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江北区二胖干果商行销售的、标称重庆市綦江区二胖瓜子加工坊生产的黄金果花生(原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江津区几江环城南路永胜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江津区果小蜜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重庆云格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散装单晶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开州区家年发食品超市经营部销售的螺丝椒,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开州区家年发百货临江店销售的小泥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梁平区浙温生活超市销售的红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南岸区梓同学食品便利店销售的散装麻花,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南川区联城副食超市销售的砖头红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一)重庆市南川区风之彩商贸有限公司南洋城店销售的大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二)重庆市綦江区隆盛镇万夫庙周祥英销售的青小米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三)荣昌区吴家镇罗大姐调味品店销售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四)荣昌区花间尚厨农家菜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五)重庆市铜梁区鲜合生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
(二十六)巫山县迎丰生活超市销售的小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七)巫山县星言纳家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八)酉阳县金麦隆蛋糕店加工自制的拔丝蛋糕,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十九)渝北区左先生生鲜经营部销售的白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渝北区宝圣沪渝时代生活超市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一)云阳县天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十二)忠县汇诚蔬菜销售店销售的沃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特此通告。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