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当你在超市拿起一盒诱人的糕点,是否会留意它的配料表?最近,某地市场监管局对某超市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生产日期为2025年3月22日的一款糕点,配料表显示有脱氢乙酸钠,而今年2月起,糕点等食品禁止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执法人员将相关糕点送检,并对该糕点生产厂家进行现场检查。
处理结果
现场核查及糕点检验结果却出人意料,执法人员在生产厂家内并未查获相关脱氢乙酸钠原料,而糕点内也并未检出脱氢乙酸钠。原来,糕点生产厂家在购置制作涉案糕点的设备时,顺带购买了一卷外包装膜,生产厂家直接用这卷膜包装了自己生产的糕点。而这卷膜印有的配料表里,还包含已被禁用的“脱氢乙酸钠”。该超市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已被市场监管局依法处罚,生产厂家也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提示
对商家而言,生产经营者需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内容负责。标签应清楚、明显,且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应显著标注,易于辨识。若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内容不符,则不得上市销售。此外,2025年2月8日起,国家实施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删除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面包、糕点、淀粉制品、焙烤食品馅料等食品中的使用许可。这意味着2025年2月8日之后生产的面包、糕点等,禁止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对于消费者而言,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检查食品外包装或盛放食品的容器是否标明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如在消费时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拟稿:梅李分局 审核:专业分局、法规科 发布:市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