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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珠海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1-02 08:07 来源:珠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5年珠海市市场监管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第四批典型案例(食品安全)
   案例一:珠海市斗门区某湿米粉生产企业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河粉案
 
  2025年2月,珠海市斗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某湿米粉生产企业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河粉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湿米粉生产企业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企业生产的一筐湿粉条的外包装标签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斗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湿粉条等湿米粉类食品在高温潮湿环境下很容易受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污染,产生有致命危害的毒素——米酵菌酸。米酵菌酸的耐热性很强,120℃高温处理1小时仍可保持毒性,因而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市场监管部门郑重警示: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案例二:珠海市某食品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5年7月,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珠海市某食品公司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香洲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珠海市某食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在当事人生产间及原料仓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并发现用于生产的投料记录。经查,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食品生产企业应规范原料及仓储管理,由专门人员做好食品原材料的出入库登记,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及时清理食品原材料库存,在生产时详细查看食品原材料生产日期等信息,防止使用过期食品原材料。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从细节出发,点滴做起,规范食品生产流程,生产出让消费者放心的食品。
 
  案例三:珠海市高新区某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提供网络餐饮服务案
 
  2025年8月,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珠海市高新区某餐饮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并提供网络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非法财物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高新区某餐饮店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店未展示且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经查明,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主要在“饿了么”APP上从事线上餐饮服务。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网络平台成为众多商家开展业务的重要渠道,无证外卖店可能存在卫生环境不达标、质量控制不严等问题,其销售的食品安全性难以保证。通过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助于规范外卖平台的经营秩序,保障线上外卖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让消费者能够在可信赖的网络环境中进行点餐消费。
 
  案例四: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某某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5年1月,珠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反食品浪费检查工作中,发现该区唐家湾镇某某餐饮店在从事自助餐餐饮服务的过程中,未在经营及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给予警告处罚。
 
  餐饮店作为食品消费的重要场所,其经营理念与实践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反食品浪费水平。餐饮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主动采取张贴反浪费标识、开展员工培训等措施,强化消费者的节约意识,进一步推动反食品浪费法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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