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食品生产单位: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节后复工复产阶段,人员、设备、管理均处于磨合期,是各类食品安全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为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节后复工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复工复产相关要求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同步落实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复工复产前召开复工专题会议,传达复工复产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解读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风险管控要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复工复产前,要开展全员食品安全知识、操作规范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岗位实操演练,确保人人熟悉规范、掌握技能。同时,全面排查生产风险隐患,确保生产场所、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全面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在复工前,对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自查,重点关注以下环节:
1.原料管理:全面检查原料库房,重点清查节前库存及节后新进原料。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过期、变质、霉变、感官性状异常的原料,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严禁问题原料流入生产环节。
2.生产环境与卫生:对生产车间、设备设施、工器具、运输车辆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检查通风、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3.设备设施运行:对生产设备、计量器具、温控设施、杀菌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洗、检修、调试和校准,确保其正常运行且干净卫生、性能稳定、准确可靠。重点检查涉及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的设备运行状况。
4.人员健康管理: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所有返岗员工进行全面健康核查,如有健康证明过期、新增从业人员,要及时组织开展健康检查;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若发现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查明原因、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过程控制:强化生产过程管控,特别是对关键控制点要加强监测和记录。严格按照工艺参数和规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安全。
6.产品检验:复工初期的产品,建议适当增加出厂检验频次,验证生产过程控制的有效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合格后方可批量上市。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此次复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深入学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所有隐患整改到位方可复工生产。
各食品生产单位要对照本提示函要求,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切实防范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安全风险。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复工复产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未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将依法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