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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约谈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5-19 09:21 来源:南京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4号《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扎实推进全市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5月15日下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约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令第124号《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扎实推进全市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5月15日下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召开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约谈会。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局相关处室、属地区局负责同志,以及全市9家重点食品交易平台、网络食品经营企业和直播传媒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对将于2026年5月20日正式施行的总局124号令进行全面解读,明确平台提供者与入网食品销售者的主体责任、义务要求及法律底线。会议指出,当前网络食品经营领域仍存在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信息公示不规范、冷链配送管控薄弱等突出问题,群众投诉举报集中,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会议强调,总局124号令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网络食品销售主体责任的部门规章,标志着网络食品销售进入全链条、穿透式、严监管新阶段。各平台、各企业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把落实124号令与配合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杜绝侥幸心理、敷衍行为。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立即行动、全面自查,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平台首责
 
  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严格入网资质审查与信息核验,强化直播内容全流程监测管控;
 
  二是杜绝虚假宣传
 
  严禁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能,严禁虚假标注、虚构评价、伪造资质等违法行为;
 
  三是规范信息公示
 
  在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许可备案、食品标签等关键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四是严控过程风险
 
  落实贮存、运输、配送食品安全要求,及时处置隐患并主动报告。
 
  市局将持续运用大数据、AI监测等智慧监管手段,对重点平台、直播间、高风险食品实施24小时动态巡查,坚持严查重处、公开曝光、全链条追溯,对性质恶劣、屡改屡犯的主体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形成强力震慑。
 
  会上,盒马苏皖市场监管协调中心负责人代表参会企业作表态发言,承诺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健全长效合规机制,诚信守法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市局将以此次约谈为契机,紧盯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加压发力,推动网络食品经营秩序持续规范,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拟   稿:张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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