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翠区某卤肉快餐店经营条件发生改变未按规定处理案
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操作间内从业人员未能按要求佩戴帽子且操作间环境卫生较差)的行为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其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检查时发现其违法行为未改正。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环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
二、临港区某饺子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根据群众匿名举报发现临港区某饺子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经现场核查举报内容属实,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临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
三、荣成某烤肉店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某烤肉店后厨的鸡精粉、肉类调理料两种食品添加剂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仍继续使用上述过期食品添加剂制作烤肉菜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
四、荣成某餐饮店铺发布虚假广告案件
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某店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和某外卖平台开设的店铺名称均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国内知名注册商标,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荣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望广大网络餐饮单位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安全关口,诚信守法经营,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的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