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苏州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第二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一
昆山开发区程友财小吃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1月15日,昆山市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二维码经扫描无效,系统查询显示已注销。
经查,当事人通过推销人员办理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线下及网络经营。昆山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伪造证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二
苏州市吴江区子琪餐饮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3月18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悬挂两个店招,其在美团外卖平台上传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均非当事人证照,且公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
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餐饮服务资质,借用两家已不在原址经营的餐饮单位证照开展外卖业务。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涉事网络餐饮店铺已关停。
案例三
吴中区芝士糕小吃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3月16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上传他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实施“一店多开”。
吴中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涉事网络餐饮店铺已关停。
案例四
相城区高铁新城谷颂东北饼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3月10日,相城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证照,第三方公司员工通过非法渠道伪造《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伪造证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五
高新区枫桥玲巧食品店提供虚假信息入网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6年3月30日,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美团平台运营两家店铺,其中“正宗脆皮烤鸭”公示的证照信息与实际经营主体不符。
经查,当事人从网络获取并使用了他人的营业执照及小餐饮信息公示卡。苏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涉事网络餐饮店铺已关停。
希望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
引以为戒、以案示警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稿:执法稽查协调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