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本该守护童年
但仍有商家心存侥幸
认为孩子一句“帮父母买的”
就能把烟酒照常卖给他们
大错特错!
无论何种理由、何种借口
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
都是违法行为!
近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根据举报线索,查处了一起便利店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违法案件。
2026年3月20日,执法人员对高新区一家小超市便利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未张贴任何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警示标识。
通过调取店内监控核实,当日7时20分左右,一名未成年消费者进店购买1瓶某品牌青葡萄味利口酒。店主虽口头询问“这是酒”,但在孩子回复“帮爸爸买的”后,依旧完成了售卖交易。
经查,购酒消费者案发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该便利店的行为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违法行为。
案发后,商家已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第一时间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警示标识,积极完成整改。执法部门结合本案情节及当事人整改情况,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监管科普 划重点
1、哪些行为绝对禁止?
所有烟酒经营主体,一律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香烟、酒类饮品。
无例外、无特例!“帮家长购买”“不知情”均不能作为免责理由。
2、商家必做基础要求
所有售卖烟酒的超市、便利店、小卖部等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的警示标识,主动履行查验年龄、劝阻售卖的义务。
3、违法后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小柿小橘提醒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各经营商户请务必绷紧合规之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核验消费者年龄,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售烟售酒。
同时也呼吁广大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引导,切勿让未成年人代为购买烟酒。让我们共同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把最安心的守护,作为送给孩子们最好的节日礼物。
拟稿:高新区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