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防范经营主体通过虚假宣传加剧“内卷式”竞争,查办了一批涉老、食品、家纺等领域虚假宣传案件。
案例一: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海门区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排查发现海门区某食品经营部涉嫌以会销形式对蜂胶软胶囊进行宣传推广及销售,期间分享客户服用产品后身体变好的案例,并播放推广视频,介绍各类商品的功效,尤其是蜂胶具有治疗脑部疾病、抑制肿瘤、清理血管、治疗高血压脂肪肝等特殊疗效。当事人经营的蜂胶软胶囊实际为保健食品,无法提供上述功能宣称的事实依据。
当事人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2026年1月9日,海门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南通某食品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5年12月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接上级交办线索,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店内和其抖音店铺上宣传销售的羊小腿中含有钙、铁、锌是其他肉类没有的,在店内宣传是“苏北农户散养”“天然牧场 自然生长”等。另查,2026年1月13日当事人通过其抖音店铺直播带货,直播过程中宣传其销售的羊肉“当天宰当天杀,现场打包现场发”,经查上述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
当事人对销售的商品作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2月6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通州区某食品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2025年7月8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进店免费领鸡蛋、面条等方式将老年群体聚集起来,再通过播放视频、现场介绍、免费品尝等方式向消费者推销赵氏普众酒(普通食品)。在推销时,宣称赵氏普众酒具有消除病灾、让人身体健康、人丁兴旺、让哑巴能说话等功能,对产品功能作虚假的宣传。
当事人对其商品的功能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10月21日,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