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784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新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食堂功能升级 建设“一老一小”微配餐中心的建议》(第7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一老一小”重点人群营养健康工作,统筹推进《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健康陕西行动》落地实施,将婴幼儿科学喂养、老年人群膳食改善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老龄健康、妇幼健康重点工作内容,持续完善重点人群营养健康技术支撑,稳步推进营养指导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培育与下沉,多渠道、多场景常态化开展营养科普,夯实婴幼儿、老年群体膳食营养管理工作基础。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制定0-3 岁婴幼儿辅食食谱和操作规范的建议。目前,婴幼儿辅食已有国家统一指导与国标规范,国家层面先后发布《中国婴幼儿喂养指南(2022)》《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WS/T 678-2020)《婴幼儿营养喂养评估服务指南(试行)》等指南规范,搭建起婴幼儿膳食指导框架,明确了不同月龄辅食质地、喂养频次等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2025)也对商品化婴幼儿辅食添加剂、配料限值等作出了严格约束。膳食营养具有显著个体差异性,同月龄婴幼儿过敏史、肠胃耐受度、生长发育速度等差别很大,固定统一食谱无法精准规避牛奶、鸡蛋、鱼虾等致敏食材,易诱发辅食过敏、腹胀腹泻等情况,且难以适配不同食材采购、烹饪条件和喂养场景。
(二)关于制定老年人营养餐食谱和操作规范的建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高血压、糖尿病、肾病等11项慢性病专项食养指南,明确提出老年餐低盐低脂、软烂易消化、少食多餐的指导原则,对于高龄、普通老年人设置了专属膳食条目,对各类慢性病也提供了疾病饮食禁忌与营养配比方案,能够满足老年人群体膳食指导基本需求。同时,老年人慢性病病种、具体分型、饮食禁忌均有不同,即便是同一种慢病,体重、肝肾功能、用药情况不同,食材分量与种类也需动态调整,全省统一的老年人食谱无法精准匹配个体需求,无法提供精准科学的营养干预。
三、下一步计划
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会同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持续提升“一老一小”营养健康服务水平。一是加强部门协作联系,积极推进营养健康食堂、餐厅、学校、社区等场所建设,对重点人群开展营养健康评估,提供科学营养餐食服务。二是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和膳食指南宣贯力度,通过分层培训、案例解读等推广方式,强化各类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营养健康认知,促进相关规范指南的推广应用。三是推动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落实《营养指导员服务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充分发挥营养指导员常态化膳食营养指导的核心功能,为慢性病人群出具个性化膳食建议,打通基层营养健康服务“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重点人群营养健康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持续关注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