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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安厅公布5起食品领域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9-07 13:52 来源:平安天山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新疆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持续聚焦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重拳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销售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链条。
  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新疆公安机关环食药侦部门持续聚焦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重拳打击制假售假、非法经营、有毒有害食品销售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斩断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链条。
 
  案例一:乌鲁木齐市马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25年12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侦破马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乌鲁木齐某酒吧老板马某为牟取暴利,进购假冒品牌伪劣酒水,放置在其经营的酒吧进行销售,经鉴定为假酒,涉案金额31万元。
 
  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二:乌鲁木齐市赵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
 
  2025年8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分局侦破赵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案。经查,以赵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背包客”的方式组织人员从某口岸将假劣外烟走私入境,以快递邮寄方式向内地及疆内多地销售,该案抓获犯罪团伙8人,查获走私假冒境外品牌香烟49余种,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三:喀什地区莎车县迟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6年4月,喀什地区莎车县公安局侦破迟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查,莎车县某汉堡店负责人迟某为降低成本开支,使用含鸡肉成分的合成牛肉饼,冒充纯牛肉肉饼加工汉堡包进行销售,涉案金额5万余元。
 
  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四:和田地区和田市阿某直播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6年2月,和田地区和田市公安局侦破阿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阿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他人手中购买含严禁添加西药西地那非成分的男士保健食品,通过视频平台直播的方式向不特定人员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0万余元。
 
  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五:巴州库尔勒市麦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6年1月,巴州库尔勒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侦破麦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查,犯罪嫌疑人麦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在从事米面油批发生意期间,将进购的桶装一级棉籽油,自行贴牌后冒充葵花籽油进行销售,涉案金额13.5万余元。
 
  当事人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以上典型案例表明,相关犯罪行为严重损害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依法查办此类案件,充分体现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坚定立场。广大食品生产、销售从业者要坚守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的底线,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食品请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留意查看商家资质及商品相关信息,提高防范意识,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妥善保管购物小票、支付凭证和记录等消费凭据。如遇消费纠纷可拨打12315投诉维权,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新疆公安机关将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丨公安厅环食药犯罪侦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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