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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9-28 17:25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现将全面开展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国务院食安办等28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现将全面开展我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共享食安——深化全链条监管。
 
  二、活动时间
 
  2026年9月28日至10月23日。
 
  三、宣传重点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突出宣传“尚德守法共享食安”的主题。
 
  (二)围绕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的具体举措,聚焦“从农田到餐桌”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举措,宣传源头治理、过程管控、风险防控、智慧监管等工作成效,织密织牢全链条食品安全防护网。
 
  (三)聚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挖掘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食品企业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标杆,深入开展道德诚信教育,弘扬尚德守法、诚信经营的行业风尚。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托技术创新、标准提质、管理增效,践行“共享食安”承诺,助力全省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系统梳理总结各地各部门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与特色经验,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广泛倡导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理念,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各地健全完善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落细属地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检查执法,严惩违法犯罪,共同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依规配齐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实施风险清单管理;引导食品行业协(学)会发挥桥梁纽带、自律监督、行业引导作用,构建多方协同管控格局。
 
  (六)紧盯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精准化、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提升群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科学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畅通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引导群众参与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持续营造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系统梳理总结各地、各相关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推动产业提质升级、优化民生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工作亮点和突出成效,全方位讲好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故事,切实增强全省人民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活动内容
 
  (一)省食药安委办、省市场监管局
 
  1.举办省级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省食药安委办于10月上旬举行省级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代表参加。主场活动将同步在“视听甘肃APP”“甘肃市场监管”等多家新媒体平台进行线上直播。
 
  2.开展“食安甘肃你我共护”厅(局)长系列访谈活动。录制《食安甘肃你我共护》节目,同步在各大媒体推送播放。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兰州海关等部门负责同志畅谈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全面展现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成效。
 
  3.发布食品安全执法典型案例。集中展示食品安全领域执法成效,以案释法强化警示震慑,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目的,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4.举办“奋进新征程公益润陇原”2026年甘肃省公益广告大赛。面向全社会范围征集公益广告作品,评选出展现食品安全领域“尚德守法共享食安”的优秀作品,并在线下户外媒体、网络媒体及各级融媒体平台进行展播,营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浓厚氛围。
 
  5.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主题活动。依托全省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民意征集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品种、检验项目及抽样场所,开展靶向抽样检验,及时依法公开抽检结果,持续深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6.开展媒体进食品生产企业活动。邀请各大媒体走进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以实地探访、现场直击、深度访谈、实景科普的方式,真实呈现食品生产安全管控全过程,展现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成果,展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成效,深入推动食品生产企业高质量发展。
 
  7.开展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合规提质活动。组织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户培训并公开承诺,深化“你点我检”进市场活动,监管执法人员现场帮扶,发放合规指引,宣传食用农产品销售法律法规,督促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打造安全消费环境。
 
  8.开展网络餐饮“随机查餐厅”活动。依照《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总局令123号),随机选取线上入网餐饮单位开展突击检查,核查平台是否落实“无堂食”“明厨亮灶”标识要求、公示的经营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检查后厨环境卫生、进货查验、人员管理、加工操作、餐具清洗消毒等内容,压实网络餐饮平台及入网商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9.开展“食安封签”的推广宣传活动。通过线下入户宣讲、拍摄视频宣传等方式,普及食安封签使用意义与规范要求,督促餐饮商户出餐时规范粘贴食安封签,引导外卖骑手、消费者在取餐时查验封签完整性,提升商户主动使用、骑手自觉维护、消费者主动监督的意识,筑牢外卖餐品配送环节食品安全防护线。
 
  10.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代表及媒体记者走进学校,进入食堂后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学校食材采购、加工操作、洗消保洁、食品留样等环节,开展现场陪餐,近距离体验学生就餐,压紧压实学校主体责任,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1.开展进餐饮连锁企业活动。走进重点餐饮连锁企业,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现场指导、宣传培训等方式,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督促连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广“小份菜”“半份菜”、按需点餐、餐后打包等做法,发挥连锁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带动餐饮行业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风尚。
 
  12.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进校园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标准日,联合省食检院、省疾控中心组织专家进校园开设食品安全标准科普讲堂,讲解食品国家标准知识,发放标准宣传资料,普及食品安全标准化理念,营造学标准、守标准的良好氛围。
 
  13.开设“202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专版。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集中刊发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动态、科普知识和工作成效,同步在省市场监管局内外大屏制作投放宣传海报,形成集中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14.加强媒体协同宣传。会同甘肃广电《食安陇原》栏目制作特别节目,协调中新社、甘肃日报社等主流媒体深入相关活动现场开展报道,走进食品企业、学校、餐饮店等场所,深入开展新闻报道,讲好甘肃食品安全故事。
 
  15.强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加强食品安全舆情分析研判和预警,积极有效处置应急突发情况,统一信息发布口径,确保宣传周期间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16.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通过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普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微生物安全等常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食品安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科学认知,科学选购和食用。
 
  17.举办公益科普暨物资捐赠活动。联合兰州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民政社保机构,开展老年人群食育科普宣讲,讲解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识别、食品保质期辨识、家庭储存与饮食风险防控等实用知识;同步开展爱心物资捐赠,把食品安全科普和民生关怀送到基层特殊群体身边,践行食品安全共治理念。
 
  18.开展实验室公众开放日活动。面向兰州新区食品企业、社区代表、群众代表开放实验室,观摩食品样品前处理、重金属、农残、特色油料污染物等检测流程,科普国抽、风险监测工作内涵,践行食育理念,以可视化检验科普破除食品安全网络谣言,展现食品科技如何守护餐桌安全。
 
  19.开展技术帮扶活动。编制印制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手册,向兰州新区食品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发放解读食品标签规范、原料质量管控、储存过程风险防控等要点;同步宣传食品检验技术能力,介绍检验检测、风险研判、标准研究等业务职能,帮助企业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发挥技术机构赋能产业作用。
 
  20.开展食盐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推进食盐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基层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提高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安全能力。结合食盐质量抽检,深入食盐经营商户和学校、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宣讲食盐专营政策和食盐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辨别假冒伪劣食盐的能力。
 
  (二)省法院
 
  组织发布一批依法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彰显司法对食品安全犯罪“零容忍”态度,震慑潜在违法者。
 
  (三)省检察院
 
  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第二季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组织部分地区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专家学者、志愿者、消费者保护组织等开展研讨,总结分析上半年专项活动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适时发布食品安全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典型案例、检查履职情况等,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知晓度、参与度。
 
  (四)省教育厅
 
  1.开展食堂开放日与家长陪餐活动。邀请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走进食堂后厨,实地查看食材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环节,安排家长与学生同菜同价陪餐,收集家长对菜品质量、营养搭配的意见建议,建立台账、限时整改,推动食堂管理更加规范透明。
 
  2.开展食品安全进课堂活动。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主题班会或微课,小学阶段侧重食品消费安全常识和卫生习惯养成,中学阶段侧重食品标签辨识、食源性疾病预防和反食品浪费,高校结合外卖消费风险开展针对性科普,引导学生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五)省工信厅
 
  组织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工信部门及重点食品工业企业参加工信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以线上会议形式围绕食品工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座谈交流。
 
  (六)省公安厅
 
  1.发布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一批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期间侦办的重大典型案件,突出肉制品非法添加、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网络订餐无证经营、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民生领域案件,重点呈现通过案件深挖推动完善标准规范、堵塞监管漏洞的典型案例,形成“查处一案、震慑一域”高压态势。
 
  2.拓宽食品安全犯罪线索来源渠道。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举报受理活动,发出“举报犯罪、共护食安”倡议;依托全国环食药侦线上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将打击触角向基层延伸;指导市州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你点我检、你送我检”活动。
 
  3.开展执法办案专题讲座。依托举办全省公安环食药侦部门执法办案培训班的契机,邀请相关法学专家、业务骨干、办案能手等,围绕行刑衔接、强化治理开展专题座谈,通过梳理集中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监管薄弱环节,研讨从打击个案到规范行业的转化路径,为持续深化食品安全协同治理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参考。
 
  (七)省司法厅
 
  1.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实行普法责任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食品安全法治意识。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大食品领域普法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
 
  2.开展食品安全线上普法有奖答题活动。依托“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甘肃普法头条号、一点号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专题普法、以案释法等活动,持续扩大普法覆盖面。同步在“甘肃丝路法雨”微信公众号平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有奖答题活动,以互动参与形式增强普法趣味性和群众参与度。
 
  (八)省农业农村厅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大赛活动。以“科学与法治护航,安全与优质共享”为主题,围绕农安法律法规、生产管控、品质消费、谣言辨识、科普随手拍五大内容,组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结合田间生产实景创作短视频,全方位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知识,有效提升农业从业人员标准化生产能力和农安科学素养,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农产品质量安全浓厚氛围。
 
  2.开展农安科普乡村行活动。以“科学辨谣破误区,产业提质惠民生”为主题,采取农安辟谣讲堂、农安种养课堂、云端科普速递、家乡风味市集等多种形式普及农安知识,通过权威解读和实地演示,破除消费误区、提振消费信心,降低谣言对产业发展的风险。开展标准化生产培训,引导经营主体践行良好农业规范,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九)省文旅厅
 
  1.开展文旅行业线上食品安全普法宣传。依托全省文旅系统政务新媒体平台,推送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旅游餐饮消费提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解读,重点普及景区、农家乐、民宿、旅游团餐等领域食品安全注意事项,引导游客理性消费、安全就餐。面向全省旅行社、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等经营主体开展线上宣传推送,配合督促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
 
  2.组织文旅行业食品安全线下宣传活动。结合文旅行业特点,选取重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开展主题宣传。组织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旅游就餐安全常识,提醒游客警惕无证餐饮、“三无”食品;面向景区餐饮商户、农家乐经营户开展现场普法,宣讲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引导规范经营。
 
  3.开展旅游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和行业引导。结合文旅市场监管工作,在全省旅游市场检查工作中同步开展食品安全督导提示,重点提醒经营单位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卫生管理等制度;面向旅行社发布提示,引导旅行社规范选择团餐供应商,保障团队游客用餐安全。同时,把食品安全宣传融入文旅志愿服务、文旅惠民活动,面向广大游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扩大宣传覆盖面。
 
  (十)省卫生健康委
 
  1.开展标准宣贯“强基层、进企业”服务活动。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工作成效,解读食品标签、食品数字标签相关知识,普及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提升群众识别、处置食源性疾病能力。
 
  2.组织开展2026年全省营养健康与食品安全科普技能大赛。普及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推广食养指南,全面推进我省国民营养健康工作,提升群众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素养。
 
  (十一)省林草局
 
  1.开展“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参观甘肃省林业科技推广站实验室,讲解食用林产品检测知识,展示食用林产品样品前处理和仪器操作全过程,解答日常选购、清洗、储存食用林产品的疑问,着力消除群众对食用林产品安全的疑虑,增强消费信心。同时,利用LED显示屏、微信群等平台,每日推送食用林产品安全科普知识和短视频,扩大宣传覆盖面。
 
  2.举办标准宣贯会。组织林业从业人员、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代表,紧密联系我省核桃、花椒、鲜枣、枸杞、油橄榄、文冠果等特色食用林产品实际,宣贯《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程》(LY/T28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残留限量》(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等标准,让标准从纸面走进生活,指导公众科学消费。
 
  (十二)兰州海关
 
  开展“共筑国门防线,共享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聚焦海关守国门、促发展职责使命,组织各隶属海关分别于兰州、天水、酒泉、平凉、金昌、敦煌6地市通过“校园行”“口岸行”“社区行”“企业行”“现场宣讲会”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同步推进,集中宣传进出口食品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展现海关强化全链条监管、助力“甘味食品”出海的工作成效,引导消费者了解、支持海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进出口食品企业和口岸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营造多方协同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十三)省粮食和储备局
 
  1.开展“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粮食质量安全宣传日”活动。综合“传统媒体+新媒体”方式,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围绕粮食质量政策法规、质量标准、节粮减损、安全科普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宣讲国家及我省粮食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粮油优劣鉴别、霉变粮食危害、家庭科学储粮、粮油营养健康等知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守护粮食质量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2.举办“粮食实验室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中小学生和媒体记者走进实验室,亲身参与体验,增强公众对粮油质量安全的科学认知与消费信心。
 
  3.落实国家全谷物行动计划。面向相关企业普及粮食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储存保管、适度加工、全谷物原料及全谷物主食品等有关标准,提高全谷物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水平。
 
  (十四)省科协
 
  1.做强线上科普矩阵。省科协官网、甘肃大众科普网、“科普甘肃”APP等线上阵地开设食品安全宣传周专栏,食品安全科普内容纳入2026年甘肃省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网络赛题库,融入在“科普甘肃”APP答题模块,推送通俗易懂的食品安全科普图文、短视频,开展食安谣言科学辟谣,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线上宣传氛围。
 
  2.做实线下科普实践。发挥甘肃科技馆科普主阵地作用,通过科普讲解、发放科普手册等方式,开展保健食品辨别科普、校园饮食安全宣传,筑牢重点人群食品安全思想防线。组织科普大篷车走进社区、乡村、校园开展巡展宣讲,把食安科普送到群众家门口,用大白话讲清“舌尖上的安全”。借力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线下赛和科普作品创作大赛,发挥赛事以赛促创、以赛促普的带动作用,强化食品安全知识普及。
 
  (十五)省供销合作联社
 
  开展“共创食品安全,共享健康生活”主题宣传活动。线下紧盯供销系统食品经营企业、基层供销社、农产品交易市场等重点点位,通过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科普宣传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打造“诚信供销、惠民供销、放心供销”形象。线上通过省供销联社网站和“陇供优选”平台发布活动倡议书,督促自营平台、“832平台”等入驻企业,开展商品信息专项核查、商品质量抽检等,全方位做好农产品、农资识假等宣传,切实增强供应商质量安全意识,引导采购人提升质量安全辨别能力。
 
  (十六)省民航机场集团
 
  开展“尚德守法共享食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道德诚信教育,宣传守法诚信先进典型,引导机场航站楼商业餐饮、供应商等经营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诚信承诺书,公开食品供应、生产、销售渠道。常态化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宣传教育,精准开展食品科普宣传,畅通旅客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旅客和从业人员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同步在航站楼设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和资料取阅点,利用候机楼电子屏、站内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旅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常识。
 
  (十七)中铁兰州局集团公司
 
  开展铁路“数字食安高铁相伴”主题宣传。面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铁路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针对站车餐饮、网络订餐、动车盒饭等铁路特色业态,宣传诚信经营、反对浪费、平衡膳食等内容,在客流量较大的车站设置宣传台,布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品,提供现场咨询,充分利用新媒体、电子显示屏、广播等,全方位进行站车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铁路食品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统筹,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食(药)安委办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作用,联动同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属地实际与特色,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岗位职责、主动协同配合,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协(学)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等的知识普及、诚信守法、技能培训等主题宣传活动。
 
  (二)严守工作纪律,夯实保障基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强化宣传周活动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创新宣传方式,做好总结提升。宣传周活动期间须统一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紧扣群众食品安全关切,创新宣传思路、丰富宣传载体、优化宣传方式,打造全媒体、全覆盖宣传格局,切实提升宣传质效。健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全程做好宣传期间舆情动态监测,精准研判舆情态势、稳妥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维护平稳有序的舆论环境。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梳理提炼宣传周活动亮点、工作成效与典型经验,总结报告于2026年10月30日前报送省食药安委办。
 
  联系人:王玺 胡妍芸
 
  电话:0931-8533184、8533108
 
  传真:0931-8533126
 
  邮箱:gssyjzhc507@163.com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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