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按微生物标准分 3 类管理;1 类涵盖婴儿食品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每 25g 不允许检出。2 类为可受控范围内:上架销售期内不超过 100cfu/g 或 5 个 25g 样品中不得检出。3 类为销售期内菌群增长稳定(增长小于 3.162/g,最高可含 100/g)的产品,部分产品可豁免无需常规取样检测(新鲜水果、蜂蜜、活的双壳贝类等);
(2)企业需通过物理/化学特性(pH、aw)、预测建模、历史数据预估等方式对产品中单增李斯特菌的增长控制整理成技术参数文档,供食品管理局进行归类评估;如有生产过程(各生产步骤的温度和时间)变化、成分原料质量的重大变化等情况,需重新提供文件评估。
分析提醒:
丹麦71508号公告是对欧盟新规(EU) 2024/2895的本地化落地,核心是将即食食品按李斯特菌生长风险分三档管理,监管重心从终产品抽检前移到企业技术论证(需提供pH、aw、预测模型等证据);出口丹麦/欧盟的即食肉制品、水产、乳制品等高风险品类,若无法科学证明货架期内菌量增长可控(<3.162/g),将被归入最严档(25g不得检出),抽检频次和成本大幅上升;建议10月16日意见期截止前通过行业协会等反馈合理诉求,立即梳理出口SKU的理化参数与货架期数据,补齐预测建模报告形成“一品一档”,内控指标取欧盟与丹麦标准中最严者,防范退运风险。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hoeringsportalen.dk/Hearing/Details/71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