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秩序
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
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
深入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突出问题
依法查处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案件
现将典型案件公布
请广大网络食品经营者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香洲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
香洲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宣传无保水剂的牛筋丸,但是该食品营养成分表标签标识未见标示保水剂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条“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无或不含时,应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的规定,当事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案例评析
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第一窗口,食品标签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误导,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无或不含时,应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生产者生产食品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标签内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