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5-2122172
 
 
当前位置: 食安城市 » 创城资讯» 正文

珠海: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典型案例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10-14 08:52 来源:珠海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持续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秩序,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深入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突出问题,依法查处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件公布,请广大网络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为持续规范网络食品销售经营秩序
 
  珠海市市场监管部门
 
  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
 
  深入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突出问题
 
  依法查处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法案件
 
  现将典型案件公布
 
  请广大网络食品经营者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规范广告宣传行为
 
  香洲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案情介绍
 
  香洲区某食品有限公司网络销售宣传无保水剂的牛筋丸,但是该食品营养成分表标签标识未见标示保水剂含量,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条“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无或不含时,应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的规定,当事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法律依据及处罚
 
  当事人经营的食品不符合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4.1.4.2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香洲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案例评析
 
  标签是消费者获取产品信息的第一窗口,食品标签必须真实、合法、不得误导,食品标签上特别强调某种配料、成分无或不含时,应标示其在成品中的含量,生产者生产食品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对标签内容负责。
 
[ 食安城市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食品论坛相关讨论
 
 
推荐图文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foodmate.net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