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整体援引《澳新食品标准法典 2.9.1》(F2026C00443 C12)全部内容,仅删除 4 项条款,分别为 2.9.1-20 蛋白质来源说明、2.9.1-24 营养成分标注、2.9.1-25 营养成分标注强制格式、2.9.1-28 禁止性宣传表述,以上四项内容由本标准 1.5、1.6、1.7、1.8 条款替代。明确了 A1、A2 型 β-酪蛋白定义,规范蛋白质来源标签表述、营养信息声明的必填内容、计量单位、排版格式,划定标签禁止使用婴儿图像、HMO 相关表述等宣传红线,仅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允许 A2 型 β-酪蛋白相关额外标示,并设置自生效日至 2029 年 9 月 13 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产品可遵循 2024 年 9 月 12 日版本的澳新食品法典或本标准销售,过渡期结束后必须完全符合本标准,适用于新西兰境内销售的婴儿及较大婴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与进口商。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pi.govt.nz/dmsdocument/72681-Food-Standard-New-Zealand-Infant-Formula-Products-Standa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