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0071号提案答复的函
粤市监协调函〔2025〕1144号
陈显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湾区食品安全监管合作,构建高标准食品安全体系的提案》(第20250071号)收悉。经综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单位意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对加强跨区域食品安全协同监管、促进粤港澳食品安全交流合作、助力大湾区建设发展有积极意义,我省支持在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健康的底线之上,建立符合粤港澳大湾区食品行业发展需求的标准体系,推动产品质量整体水平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省级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我省持续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机制,成立广东省卫生健康食品安全标准专家委员会,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二)关于推进食品“湾区标准”建设工作情况
为了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粤港澳三地在食品“湾区标准”工作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食品“湾区标准”是在符合三地食品强制性技术要求基础上,由粤港澳三地共同研制、自愿执行的标准。截至目前,在已发布的244项“湾区标准”中,食品“湾区标准”共有83项。主要为产品以及检测方法的标准,涵盖了粮、油、肉、蛋、奶、果、蔬等老百姓日常消费量大的食品,以及丝苗米、酱油、蚝油等具有粤港澳大湾区地域特色的食品。由于“湾区标准”非强制性标准,目前“湾区标准”暂未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三)关于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省委将食品安全列入省“民生十大工程”,黄坤明书记强调“食品安全一刻也不能放松”。截至2025年,省政府连续7年将食品抽检工作列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王伟中省长担任省食药安委主任,有力有效推进工作。省食药安办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细落实。一是主动出手强化风险监管。省市场监管局以“六个聚焦、一个穿透、三个主动出手”贯穿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各环节,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加强风险监测和评估。部署开展治理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行动,覆盖生产源头到流通终端,全面推进穿透式监管,有效防范食品安全行业性、系统性风险隐患。2024年,全省完成食品抽检100.3万批次,开展食用农产品快检909.76万批次,完成300家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现场检查。加强食品安全行业潜规则研究,充分发挥食品检验技术“哨兵”作用。二是持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管控。省农业农村厅强化承诺达标合格证产地开证、市场查证全程追溯管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22个县级行政区全部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11.9万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累计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5940.76万张。全省已有1042家饭堂、996家商超门店、704个农批(贸)市场零售档口及9216个其他主体参与全程追溯试点,累计查验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入市农产品294.65万批次,生成全程追溯链116.6万条。三是聚焦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监管。省市场监管局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抓好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整治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持续开展湿粉、水产制品(含速冻水产品)、网络订餐等专项治理,推动黄曲霉毒素B1评价抽样不合格率逐年降低,核查有关平台提供的无合法资质餐饮商户线索1.27万条,闭店停止经营9104家,有效维护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全面推进特殊食品体系检查,婴配乳粉、特医食品体系检查实现年度100%全覆盖。四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铁拳”行动,2024年查结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61万宗,罚没1.9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94宗,从业资格限制人数203人,多个案件入选全国优秀案例。组织多部门联合开展肉类产品问题整治、“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等,分别立案861宗、114宗。同时,深入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严厉查处“一老一小”等民生领域虚假宣传行为,2024年立案查处食品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110宗,罚没681.65万元。五是不断深化粤港澳三地交流协作。与香港、澳门分别签订《粤港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协议》《粤澳食品安全交流与合作协议》,大力组织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活动,持续加强风险交流与信息通报,携手应对处置潜在安全隐患。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及省内海关和港澳相关部门搭建三地检验检疫交流平台,组织召开粤港澳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食品安全控制会议与联络员会晤,推动内地海关与港澳职能部门在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务实合作。探索推进供港生乳监管优化措施,产品从申报到通关由72小时压缩至6小时内;推广供澳水产品“三联三同”监管模式,通关时间缩减50%,保障水产品安全、快速供应澳门。
(四)关于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及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是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制定。2024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重点推进,省卫生健康委积极配合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预制菜相关产品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协助国家标准起草组开展预制菜行业现场调研,积极将广东经验推广应用于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中,为国家标准研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二是持续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预制菜范围及对象,引导企业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重点强化落实原料管控、生产过程控制、标签管理、仓储运输等要求,严控食品添加剂使用。同时结合食品原料、工艺等因素实施分类许可,指导各地做好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指引。严格许可审查和现场核查,指导督促各地严格把关企业生产设备设施条件,规范预制菜产业发展。三是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风险研判。督促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对预制菜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抽检监测,盯紧重点监管对象,关注大型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网络第三方平台,以及集中用餐单位使用预制菜情况,依法严厉打击“黑作坊”和假冒伪劣产品。2024年,全省检查预制菜相关生产经营单位3.28万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736份,立案查处58宗;抽检样品983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41批次,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严格依法处置。
(五)关于加强智慧监管工作情况
省农业农村厅依托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应用、风险监测与预警、农安信用评级评价、网格化管理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一网通管,并依托无人机巡查技术和“粤农巡查”小程序,推动实现监管工作移动化智慧化。构建由C至4A的6级农安信用评级评价指标体系,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实施动态评级,全省累计10.7万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农安信用评级,其中达A级及以上主体2.64万家次。同时,大力创新发展智慧渔业,指导开展广州市番禺区国家数字渔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淡水鱼),已形成约4000亩水产数字农业示范区,辐射带动超过1万亩养殖水面,创新推动传统渔业向现代数字化智慧型渔业转变。
省市场监管局建设食品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可视化系统,强化预警分析研判。制定《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巡查管理规定》,构建学校食堂“互联网+”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广东省特殊食品电子追溯系统,全环节追溯链条基本形成。整合12345投诉举报信息与广东省食品小作坊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形成“一企一档”监管档案,实现投诉处置与监管无缝衔接。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食品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工作机制,建成一支149人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推动提升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能力。探索制定保健食品体系检查质量管理分级评定指南,持续健全食品生产非法添加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治理非法添加问题成效。
省政务和数据局持续深化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建设,支撑5800多个政务部门全面汇聚数据超22万类,为2600余个业务系统提供超2288亿次数据服务调用,持续提升跨 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共享效率,强化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全省1954个湾区部门依托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累计发布11.2万个数据资源,应用于食品安全监管等场景,用数据赋能食品小作坊监管,筑牢大湾区食品安全防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省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精神,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狠抓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继续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立足科学依据推动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粤港澳三地食品安全标准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和理论探索。二是结合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情况,持续完善预制菜标准体系,进一步强化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政策的宣贯服务,推动我省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进一步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传感器等物联网技术,着力健全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差异化监管,着重盯紧高风险主体,让监管力量精准发力,提升整体监管效能。四是持续优化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数据比对分析功能,夯实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基础支撑能力,推进大湾区数据互联互通。五是充分发挥海关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进出口食品安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