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肉制品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洛阳市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办了一批食品违法案件,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栾川县某食品公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
2025年1月3日,栾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栾川县某食品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酸菜(乳酸菌发酵蔬菜制品)中添加有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发酵蔬菜制品不允许添加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生产加工酸菜343袋,罚没款10014元。
二、洛龙区某肉店销售未经检疫猪肉案
2024年9月22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对农贸市场肉品进行检查,发现某肉店销售的生猪肉提供不出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和检疫验讫章。2025年2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716.3元;3.没收违法经营的生猪肉92.2斤;4.罚款2万元。
三、洛龙区杨某无证照经营加工卤肉案
2024年10月31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洛龙区公安分局移交的杨某涉嫌销售病死猪肉线索。经查,当事人杨某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从事卤肉加工制作,并购买过一批未经检疫的猪肉进行卤肉加工。2025年2月8日,执法人员依法给予当事人以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200元;3.罚款37100元。
四、汝阳县某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2024年12月5日,汝阳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汝阳县某企业生产的“吮指香酥雪花鸡柳”抽检报告。检验结论为氯霉素项目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2025年2月18日,汝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没款29250元。
五、洛龙区席某经营掺杂掺假熟驴肉案
2025年1月13日,洛龙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席某经营掺杂掺假熟驴肉小摊点,并招收学员培训。经对该摊点进行调查,并对其经营的肉制品进行抽检,确认举报情况属实,其行为涉嫌构成非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