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食安委发〔2025〕4号),省食安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福建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7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fjssa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福建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福州市华林路147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食安协调处(邮政编码:350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实施方案》反馈意见”字样。
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