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依法实施免罚减罚,现将第七期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1
蓬溪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某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2025年3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蓬溪县风味饭店现场检查时,在该店内冰柜内发现有“黄金大饼”12袋,均已经超过保质期。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鉴于其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货值金额小、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等因素,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2025年5月22日,蓬溪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减轻行政处罚决定。
3
船山区市场监管局
查处某公司销售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
食用农产品案
2025年7月1日,船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某公司销售的洗姜经检测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货值金额小,且初次违法,并主动配合调查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结合《川渝市场监督管理领域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因素积分制规则(试行)》相关规定,2025年9月25日,船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减轻行政处罚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