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着力解决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025年,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三:查处某超市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案
2025年4月29日,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定贮存食品原材料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查处某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2025年8月14日,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存在生熟食品未分开分区存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