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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食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商务规字〔2026〕1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1-06 08:32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
核心提示: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食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商务局反映。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从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食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商务局反映。
 
  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
 
  2026年1月4日
 
  广州市从化区关于进一步促进食品零售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促进全区食品零售行业规模化发展,高质量打造从化绿色发展示范区,积极培育壮大消费市场主体,引领区域消费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支持范围
 
  在从化区依法从事食品零售业经营活动的法人及关联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首次入库奖励。对当年度首次纳入“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名录库”的食品零售企业,每家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5万元。
 
  (二)规模突破奖励。对每年度商品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达到5亿元-7亿元(不含7亿元)、7亿元-10亿元(不含10亿元)、10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食品零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45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支持。
 
  (三)提质增效奖励。对年度商品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连续两年超5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限额以上食品零售企业,对其超过30%以外的增量部分,每7000万元奖励不高于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对年度商品销售额(不含增值税)达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限额以上食品零售企业,对其超过15%以外的增量部分,每7000万元奖励不高于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四)电商促进奖励。鼓励食品零售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传统产业向数字化、电商化转型。对通过公共网络实现零售额突破的企业,分档给予奖励:对年度销售额规模达3亿元-5亿元(不含5亿元)且同比增长40%以上的,5亿元-7亿元(不含7亿元)且同比增长30%以上的,7亿元-10亿元(不含10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10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4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支持。
 
  三、支持高层次人才引领产业发展
 
  加快培育食品零售业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对企业的支撑作用,通过人才激励和人才服务等方式优化产业人才生态环境,助力企业引育高层次人才。为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多项配套服务。
 
  四、其他事项
 
  (一)享受本措施的企业须合法经营并签署承诺书;若违反承诺,按照相关规定追回扶持资金并取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存在恶意欠薪、逃债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安全事故的企业不予支持。
 
  (二)对虚报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追回奖励资金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三)本措施中所涉的“以上”“达到”“达”“不超过”表述,均包含本数。
 
  (四)本措施涉及财政支持资金由区政府统筹安排,涉及奖补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实际奖补比例和金额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和项目评审结果综合确定。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事项同时符合从化区其他支持政策措施规定的(含上级部门要求区级配套或负担资金的规定),按照同级财政、同类事项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本措施印发当年符合条件的主体可按规定申请。
 
  (六)本措施由广州市从化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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