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次特别行动中,食环署人员巡查的重点包括:(一)鲜肉及其他食物的处理、贮存和掩盖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二)垃圾、食物残渣和污水有否妥善收集、贮存和弃置;(三)后巷及处所后勤位置有否不当存放杂物、用具或货物,形成鼠类藏匿点;(四)处所有否结构性缺失(例如孔洞、罅隙或渠管破损)使鼠类容易进出;(五)处所是否备有并落实有效的防治虫鼠措施;以及(六)处所的整体卫生状况是否合乎标准。就上述各方面出现的违规情况,食环署人员共向相关新鲜粮食店提出47宗检控,并作出101次口头警告/劝喻。
发言人指出,如经营者未有妥善管理食物业处所及注意上述各重点,会为鼠类提供食物来源和藏匿地方,增加鼠患风险,影响环境卫生,并对食物安全构成威胁。
发言人强调,食环署会继续在全港各区加强巡查,并会按《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及其附属法例对违规情况严厉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