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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识别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的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2-22 10:21 来源:双鸭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对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的识别能力,避免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遭受财产损失,现作如下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提升对经营者虚假宣传行为的识别能力,避免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遭受财产损失,现作如下消费提示,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一、警惕“绝对化”表述,此类宣传均属违法。经营者在商品宣传中使用“最”“第一”“顶级”“国家级”“永久”“百分百有效”等绝对化用语,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行为。无论商品品类(食品、美妆、家电、保健品等),只要出现上述无依据的绝对化表述,消费者需立即提高警惕,切勿轻信。
 
  二、核实“功效性”宣传,拒绝无依据的“夸大承诺”。1.食品类:警惕“治病”“防癌”“降血糖/血压”等医疗功效宣传,普通食品不得宣称医疗作用,保健食品需有“蓝帽子”标志及批准的保健功能,且宣传内容需与批准内容一致,无“包治百病”“根治”等表述;2.美妆/日化类:对“快速祛斑”“永久脱毛”“无副作用祛痘”等夸大功效的宣传,需核查是否有国家药监局备案信息,无备案或备案信息与宣传不符的,切勿购买;3.家电/日用品类:警惕“超国标”“零耗电”“终身不坏”等脱离产品实际性能的承诺,可通过品牌官网、国家产品质量检测平台核实产品参数。
 
  三、辨清“价格类”陷阱,避免被“优惠噱头”误导。1.警惕“原价XX元,现价X元”“清仓最后一天”“限时特价”等价格宣传,核实宣传的“原价”是否为商品近期真实交易价格,是否存在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的情况;2.拒绝“买一送一”“满减钜惠”等模糊表述,确认赠送商品的品类、规格、数量,以及满减的适用范围、使用条件,避免商家以“赠品非正品”“满减限指定商品”等理由变相欺诈;3.对“0元购”“免费领”“充值返现百分百”等宣传,需警惕背后的消费陷阱,切勿轻易充值、转账,防止商家卷款跑路。
 
  四、核查“资质类”信息,确认经营者及商品的合法性。1.核查经营者资质:通过电商平台店铺主页、线下门店公示栏,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确认资质齐全、经营范围与销售商品一致,无超范围经营情况;2.核查商品资质:进口商品需有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3C产品需有3C认证标志,农资、建材等特殊商品需有对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无资质或资质不全的商品,大概率存在虚假宣传问题。
 
  五、留意“证言类”宣传,拒绝虚假口碑与伪造案例。1.警惕“专家推荐”“明星同款”“万人好评”等证言宣传,核实专家是否有相关领域资质、明星是否真实代言,避免商家伪造专家身份、冒用明星形象进行虚假宣传;2.对电商平台的商品评价、晒单,注意识别“刷单刷评”痕迹,如评价内容高度雷同、晒单图片一致、追评时间集中且无真实使用感受的,大概率为虚假口碑,切勿轻信。
 
  六、区分“宣传与实际”,重点核查实物与描述一致性。1.线上消费:仔细查看商品详情页的参数、材质、规格、图片等信息,注意区分“效果图”“实拍图”,对图片过度美化、描述模糊不清的商品,可要求商家提供实物实拍图、视频,确认无误后再下单;2.线下消费:切勿仅凭商家的口头宣传、宣传单页下单,需现场查验商品实物,核对商品的品牌、型号、配置等是否与宣传一致,避免商家“口头承诺不算数”“货不对板”。
 
  七、保存消费凭证,遭遇虚假宣传及时维权。1.消费过程中,务必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支付记录、宣传截图(含图片、视频、文字)、聊天记录等所有凭证,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2.若发现购买的商品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可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协商退换货、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及时向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或通过12315平台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温馨提示:理性消费是避免遭遇虚假宣传的根本,切勿因贪小便宜、轻信夸大承诺而冲动消费,选择正规商家、正规渠道购买商品,才能最大程度保障自身消费安全。
 
  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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