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间新鲜粮食店分别是位于长旺道15-19号地下30号铺的「丰盛鲜鱼」及29号铺的「九记」,由二月十九日至三月四日须暂停营业。
食环署发言人说:「『丰盛鲜鱼』持牌人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十一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二百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而『九记』持牌人亦因上述违例事项,去年九月和十一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五千元,本署亦根据违例记分制记下持牌人三十分。两间店铺因此须停牌十四天。」
「丰盛鲜鱼」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于去年七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六千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而「九记」持牌人亦因相同违例事项,二零二四年十月和去年四月两次被法庭定罪,共罚款四千五百元,因而被记下三十分。两间店铺分别于去年九月及六月被暂时吊销牌照七天。
发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必须遵守《食物业规例》,否则牌照可能被暂时吊销或取消。
持牌食物业处所须在处所的显眼处展示其牌照及已领有牌照的告示,以资识别。此外,市民亦可浏览食环署网页(www.fehd.gov.hk/sc_chi/licensing/licence-foodPremises-search.html)查阅持牌食物业处所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