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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餐饮店肉制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6-04-28 09:08 来源:汉中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在食品安全整治年行动中,查结两起餐饮店肉制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违法案件。涉案金额虽然不大,却暴露了服务行业的一些乱象,很有典型性。通过案件查办,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服务行业乱象“零容忍”、坚决亮剑的态度,更对行业从业者发出警示:任何企图通过玩文字游戏、混淆概念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惩戒。
  今年以来,汉中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在食品安全整治年行动中,查结两起餐饮店肉制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违法案件。涉案金额虽然不大,却暴露了服务行业的一些乱象,很有典型性。通过案件查办,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服务行业乱象“零容忍”、坚决亮剑的态度,更对行业从业者发出警示:任何企图通过玩文字游戏、混淆概念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必将面临法律的惩戒。
 
  此羊肉非彼羊肉,文字游戏背后有“猫腻”
 
  执法人员在一家火锅店检查中发现,该店的手机APP点餐页面上,醒目标注了一款名为“宁夏带皮滩羊肉”的菜品,但查验其对应货品进货清单和实物时,其预包装食品袋上却显示为甘肃生产的“滩羊肉卷”。检查另外一家餐饮店点餐APP页面也发现端倪,商家标注名为“草原羔羊”的一款菜品,查验对应的预包装食品名称是“至尊后腿肉卷”,配料:猪肉、羊膘肉、饮用水。
 
  虚假宣传误导,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市场监管部门查实,上述两家餐饮单位店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依法享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对两家餐饮店分别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两家餐饮单位已经全部落实整改到位。
 
  清除行业潜规则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必然之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更以诚为本。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预制调理肉制品是以畜、禽肉为主要原料,可添加其它原料,经相关工艺制作的生鲜制品。餐饮环节可以使用上述合格预制调理肉制品,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但“乱标产地”或菜名不真实反映肉制品属性,属于消费欺诈违法行为。针对“宁夏滩羊”等一些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特定品质的产品“打擦边球”,甚至用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制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清除潜规则,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不仅是监管的职责,更是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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