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餐饮服务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信以立为本。
原料肉的品质安全直接关系
群众身体健康、消费者
权益及餐饮行业
健康发展。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规范原料肉信息公示,杜绝虚假标注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诚信透明安全的餐饮消费环境,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全市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如下倡议:
01
主动全面公示,保障消费知情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尤其是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等重点品类,要主动落实原料肉信息公示义务,在菜单、桌牌、明档展示区、电子显示屏、墙面公示栏、点餐系统、外卖平台等醒目位置,清晰公示所使用肉类食材的类型(原切肉、调理肉等),实现公示全覆盖,让消费者直观了解食材属性,自主选择消费。
02
规范标注名称,杜绝模糊混淆
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注要求,如实标注肉类食材真实属性,清晰区分原切肉、调理肉等品类,严禁使用模糊命名、混淆品类的表述,坚决杜绝以调理肉冒充原切肉等的误导性标注行为。
03
规范分类储存管理,坚守诚信底线
严格按照储存温度要求存放冷藏、冷冻肉类产品,防止肉品变质。实行原料生熟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储存,避免交叉污染。定期检查库存肉品质量,及时清理过期、变质、腐败肉品,不使用过期或变质肉及肉制品加工制作食品。从源头杜绝混存混用、以次充好、掺假掺杂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守食品安全与诚信经营底线。
04
确保信息真实,及时更新完善
公示的原料肉信息需做到真实、准确、清晰、字体醒目、通俗易懂,严格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公示,不得虚假标注、隐瞒关键信息,不得夸大宣传。若肉类食材种类、属性等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信息与实际经营一致。
05
强化合规经营,主动接受监督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原料采购关口,坚决不使用“三无”肉类、过期变质、来源不明及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回应消费者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请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原料肉信息公示和经营管理行为,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线索,请拨打12315举报电话。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2日
供稿:食安中心 高增乐








